|六|

督查考核機製

(一)督查方式

堅持定期督查與不定期抽查相結合。考核組每月開展一次集中檢查,采取抽簽形式隨機抽查,對各鄉鎮及村組衛生進行計分排名。縣愛衛辦平時開展不定期抽查,全麵掌握農村環境衛生情況和保潔員履職情況。縣領導平時隨機督查,並納入每月的考核計分。

(二)督辦方式

對在定期考核與不定期抽查中,發現村級衛生較差的村組由縣農村環境衛生整治辦下發整改意見書。整改落實不到位的由縣紀委下發督辦卡。對重大問題由縣委書記下發書記督辦令。

(三)結果運用

推行每月一考核、一排名,每季一通報,一點評、一獎懲,考核結果作為安排資金的重要依據。每季度按照鄉鎮類別分別給予以獎代投資金3—5萬元,對排名前三名的另獎勵對等標準的以獎代投資金,排名後三名且低於85分的取消以獎代投資金。

各鄉鎮實行鄉鎮幹部包村,每月在全縣考核前對各村組織考核,考核成績與駐村幹部及村幹部績效工資進行掛鉤,每月對排名前三名和後三名的村處以1000—2000元的獎罰。各行政村以組或自然村為單位、戶為責任人,製訂衛生評比標準,並推行最清潔戶與欠清潔戶評比。實行抓兩頭,促中間,每月對組及農戶開展衛生評比。最清潔戶評比戶數約為全村戶數的5—10%,最清潔戶與欠清潔戶的評比結果在宣傳欄中公示,對最清潔戶獎勵洗衣粉、牙膏等日用品以資鼓勵;對欠清潔戶進行勸導教育,情節嚴重者按村規民約處以相應數量的罰款或以勞代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