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足夠的人手,又早就將結構理順,堂口的事情總算是進入了正軌。

    張角開始將大部分注意力,轉到了自己的正行生意上。

    現在‘張先生’自然糧,已經在萬隆打響了名氣。

    可除了在他掌握的地盤能順利鋪貨,銷售,搶占市場外,其餘地方的超商、便利店反倒開始滯銷,甚至隱隱排斥‘張先生’這個品牌,讓他深感頭痛。

    不得不深入探尋其中的原因。

    但在這之前,張角還有一件事要做,那就是接手鴻字頭、勇字頭破敗後留下的遺產。

    這些遺產名義上在盛太升、洪毅勝兩人名下。

    浮財已經不知所蹤,張角也不打算追究到底是誰吃進了肚子,隻有既然顯眼又無法輕易兌現的不動產還在。

    盛太升已經死了,繼承人也神秘失蹤,所有資產自動收歸國有。

    按照法律規定,應在一定期限內由法院公開拍賣。

    拍賣款收歸國庫。

    洪毅勝則身犯重罪,所有財產全部充公。

    按照法律規定,其資產也應在一定期限內由法院公開拍賣。

    拍賣款將用以補償翡翠街火災事故,遇難者的家屬。

    這一係列程序看起來公平公正、合情合理,和張角根本就毫無關係。

    可實際上,當盛、洪二人的資產拍賣時,除了他之外根本就沒人會應標,否則就是破壞江湖鐵律。

    幫派分子犯了,拳頭軟、勢力弱的九成九會橫屍街頭。

    拳頭硬、勢力強的也會變得臭名昭著,完全就得不償失。

    普通人犯了則永世不得安寧,就算是豪商、士紳也抵不住江湖中人的整日騷擾。

    八成會在綁架、放炸彈、槍擊等手段的威脅下,把吃下去的便宜加倍吐出來。

    所以張角接受資產的過程很順利,最初的幾次拍賣,沒有一個人出價,全部流標。

    等到資產因為一次次流拍,,依法不斷折價,折到市價大約10分之一時,他從容出價,吞下了送到嘴邊的肥肉。

    整個過程無論是受法院委托做資產評估的銀行、拍賣行還是法院本身,都是按照數百年來的形成的慣例操作,十分配合。

    就這樣全賴‘老規矩’和鴻字頭、勇字頭、正字頭雖然經濟興衰,卻屹立數百年未倒,早於萬隆地產價格騰飛期的悠久曆史。

    最終張角驚喜的用19億7500萬的現金,拿到了接近00億的不動產。

    當然這些資產按照規矩隻是由他名義上持有,實際仍是堂口公產。

    張角失勢下台或死掉,便會按照上述程序,轉給頂替他執掌地盤的老大。

    但隻要張角得勢一,這些房產地業卻是完完全全的由他享用,想怎麽經營就怎麽經營。

    於是他大權獨斷,其中的商鋪、餐廳、酒店就沒再讓社團中人插手,而是請專業的經理人掌管。

    剩下的公寓樓盤則全都改成了宿舍,以每月500海幣一個床位的超低價,租給了那些背井離鄉來萬隆闖蕩的正字頭兄弟。

    而之所以不讓他們免費住,並不是張角蒼蠅飛過都要拔條腿的死要錢,而是考慮人不患寡而患不均。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