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角被刁難後神情顯得有些怯懦,卻還是低著頭爭辯道:“可是我看《喪葬公益救助條例》裏,隻要靈堂有親屬守著,10內都能…”

    被張角反駁,胖大娘惱羞成怒插話道:“條例是條例,實際上哪有人占用公益靈堂那麽久的。

    你今上午就得去把屍體火化,然後給我走人。”

    “按照咱們荊山的風俗,”張角遲疑了一會,露出倔強的模樣輕聲道:“人死之後停靈至少得過才能安魂,否則的話會走不安穩。

    我爺爺才死了1,你就要趕我走,這不合規矩,我不會離開。”

    古語有雲,‘窮**計,富長良心’,這話雖不全對,但卻十中六、七。

    社會地位非常顯赫的人,往往不會對底層民眾太過苛刻,很多平凡之人卻像是個點燃的火藥桶一樣,稍稍受到一點冒犯便勃然大怒。

    這倒不是有錢有勢的人個個性善良,而是因為他們擁有的東西實在太多,自熱而然會生出為了一丁點利益犧牲名聲並不值得的想法。

    而生活困頓者即便生良善,但因為生活中積累了太多怨氣的,當麵對比自己更弱勢的群體,有了發泄的管道時自然就會表現的異常苛刻。

    那胖大娘就是如此,明明自己不占理卻因為張角的爭辯氣的滿臉通紅,眼睛裏似乎要冒出火來。

    但張角是孤身發喪,靈堂裏冷冷清清一個親友都沒有,在祭堂鬧騰,令喪主丟麵子、難看,迫使其屈服的伎倆使不出來。

    真砸靈堂把事情鬧大,胖大娘又不敢,再生氣也沒辦法,最終隻能恨恨的朝棺槨,“呸。”的吐了口吐沫,怒聲道:“年紀就厚著臉皮沾國家便宜,一點羞恥心都沒有。

    有你這樣的孫子,你爺爺就算停靈年也死不瞑目!”,憤憤的離開了靈堂。

    按照魯洋舊俗,在靈堂之上侮辱別人死去的先人,乃是不共戴的大仇,在古代就算當場格殺也情有可原。

    張角望著胖大娘遠去的身影,眼光漸漸變的陰沉,伸出胳膊將棺槨上的口水仔細擦幹,默默回到香台旁蹲了下去。

    不一會,燒盆裏的青煙又升騰起來,縹縹緲緲隨風而逝……

    深秋,晚的早,下午五點半鍾夕陽就已經緩緩落山。

    6點色已經全黑,下班後特意晚走了十幾分鍾的胖大娘,偷偷摸摸去殯儀館餐廳向大師傅討了幾袋剩肉菜,騎上大輪自行車朝家趕去。

    魯洋人有發喪時招待親友吃席的習慣,所以殯儀館對外營業的餐廳菜色豐富,且經常有大魚大肉剩下。

    普羅大眾日子艱難,剩菜也是油水。

    隻是這些好處平時都被廚子以及殯儀館裏有權的管事們瓜分,普通員工隻能看著眼饞。

    這次還是胖大娘住校的女兒周末回家,她想給孩子補充點營養,苦苦哀求,才分潤了一些。

    出了殯儀館的大門,胖大娘用力蹬著車輪,孤身一人走在冷清的水泥路上。

    車把上半隻豬蹄髈、幾個幹炸肉丸、辣椒炒蛋…溫熱的菜香隨風飄散,直往她鼻孔裏鑽。

    胖大娘本來就是嘴饞的人,下意識就想要伸手進塑料兜裏捏個丸子吃。

    可想到每辛辛苦苦在工廠卸貨的老公,她的手又縮了回來,咽了口吐沫,自己勸自己道:“又不是單位聚餐的時候,那麽饞幹什麽。

    再了易胖體質,喝涼水都長肉,已經00多斤了,還吃什麽肉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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