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東來和雷不忌來到縣衙的時候,孫亦諧也已經把孫陵審完了。

    在孫哥那“起起落落落落”式的問話和間歇性的拳打腳踢之下,孫陵那小子終於是不堪其辱,招了。

    他也沒法兒不招,畢竟孫亦諧從一開始就知道他是冒牌貨,在這種底牌在握的情況下,再高明的騙子也得被審出馬腳來,何況是孫陵這種普通地痞。

    像什麽“鯉魚多少錢一條”、“土豆多少錢一斤(在我們的宇宙中土豆於明末才由沿海一地傳入中原,大朙設定上比大明要長久,所以這時已普及了)”、“杭州有幾間寺廟”、“西湖有多大”、“孫府是幾進的院子”等等等等。

    諸如此類的問題,孫陵他一個土生土長的汝陽縣人,怎麽可能說得出來?

    再者……以習武之人自居的孫陵,在這審問期間動不動就被孫亦諧這位“縣太爺”連打帶唬,寢技都用上了,你就是讓他繼續裝,他也裝不下去了。

    於是,孫陵便承認了自己並不是孫亦諧,隻是借其名號招搖撞騙。

    但……他仍是抱著僥幸心理,想要把今夜偷銀子的事情給揭過去,畢竟這銀子真不是他從老爺家裏給偷出來的,而是在“意外”情形下順手牽羊的;另外,關於招搖撞騙的事情,他也是兜著說,非但是避重就輕,沒有交代完全,還把主要責任全部推到了那黃俊的頭上,好似自己最多算個從犯乃至是被脅迫的一樣。

    要不咋說這些地痞混混之流不值得同情呢,這種人就是不見棺材不掉淚啊;在那個刑偵手段還非常落後、很難搜集物證,甚至連人證的取證也要花大量時間和人力成本的年代,你要是按現代刑偵和審判的思路去斷案,再給他來個“文明執法”,那很多案子根本就無法推進。

    一般老百姓裏可能還有那比較老實本分的,到了堂上被老爺官威一鎮啥都交代了,但那些地痞刁民可都是臭不要臉、能賴則賴的,這時候……“動刑”就是最有效也最合理的處置方法。

    當然,什麽樣的人、什麽樣的情況、該動什麽刑,這都需要斷案人的經驗。

    你要是遇到個好官兒,算你運氣好,遇到個昏官,不分青紅皂白逮誰都用刑的,那各種屈打成招、冤假錯案就來了。

    孫亦諧顯然算不上什麽好官兒,他壓根也不是什麽官兒,但他既然知道孫陵這貨是怎麽回事,那便無所謂……弄唄。

    真正的“動刑”,自不用他上,兩旁衙役會動手。

    對地痞其實也不用打板子,上夾棍就夠了,就算真是英雄好漢來了也沒幾個扛得住的。

    果然,一使夾棍,這孫陵立刻就老實了;他非但是交代了今晚的事,還把他和黃俊兩人當初怎麽搶的朱超、怎麽騙的劉莊村民,以及一大堆其他偷雞摸狗的事情都給交代了。

    然,他說的這些罪狀,一旁的師爺可是一個字都沒記……

    自孫亦諧開審到現在,那師爺就隻是假裝在紙上刷刷點點記錄口供而已,因為他知道,眼前這人,根本就不用入案,所以也沒必要寫供紙讓其畫押。

    事實也的確如此,待那孫陵的身心都已被折磨到幾近崩潰時,孫亦諧覺得差不多可以了,於是就一聲不響地起身去了隔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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