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已經是,她手中的第二條人命了。

    

    不是她的個人意誌。

    

    她從沒想過殺死誰。

    

    即使是每次從不認識她的仇人身邊擦肩時,內心翻湧出灰黑色情感的每一個瞬間。

    

    即便是為了蔓延淚水一個期待的眼神,以身犯險的那個夜晚。

    

    當雙手按在暴走蝸牛的頸項時。

    

    鋪蓋地的箭雨朝她襲來之刻。

    

    也都沒有殺,甚至不想殺。

    

    是怯懦也好、自不量力也罷。

    

    能夠若無其事地讓生命消失是件很殘酷的事情,無論如何,也要盡量避免,否則那種罪孽與痛苦感的侵襲,也許會讓她平靜的幸福消弭於無形。

    

    一遍遍的、一遍遍地提醒自己,如同在吟念著某種咒語。

    

    可實際上有兩條活生生的性命被她奪走的時候,她卻驚訝地發現自己一點也不難受,甚至覺得有些好笑。

    

    不想用“因為對方該死,所以這種行為是正確的,當然不會心生漣漪”這種愚鈍得可笑甚至可以是令人作嘔的法來替自己辯解。

    

    真正的,一般人意義中的所謂三官正常、身心健康的“好人”,哪怕被逼得急了,也很難做出傷害理的事情吧——哪怕一次次的,像傻瓜一樣被傷害,也隻會傻笑。

    

    不想變成自己最討厭的人,這樣的家夥,才是正常的吧。

    

    而如自己這般內心毫無波動,還有些想笑,甚至還能順勢繼續威脅那可憐的慫貨“你不想變成他那樣對不對?那就快”的自己,某種意義上其實是個純粹的變態吧。

    

    她忽然意識到,自己一直給自己下的那條“不可以傷人性命”的界限不定從一開始就不是對生命有敬畏感,而是害怕自己發現自己根本不珍惜他人性命這個過於殘酷的現實,而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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