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聽助理的辭,鞠哥立刻激動起來,挺起了胸膛似乎要成為一張盾牌恨不得立刻為琴琴衝鋒陷陣“誰敢她!老子斃了他!”

    

    這份護短的心令人動容,可事情並不是這麽個道理。

    

    飛哥攤在沙發上,手裏捧著一盆米粥,的瓷勺子握在他手裏好似孩童的玩具,剛開始他還有耐心的用勺子喝粥,幾下之後便丟在一邊直接捧起碗來喝,要知道那一盆粥其實是三兩個饒量......

    

    興許是吃到飯了,人也有了精神,飛哥還不忘了在一旁聲的吐槽鞠哥“不就是跟你睡的麽......”

    

    裝什麽英雄?

    

    後半句話被他摻和這米粥一起咽到了肚子裏,因為飛哥識時務,深知此刻自己有病在身萬一打起來可不是鞠哥的對手。

    

    相信他,鞠哥絕對是‘趁你病要你命’的狠毒角色。

    

    遙想大概二十幾年前,那是一個月黑風高的夜晚,飛哥記得自己發燒到38.6度,整個人都要變成燙麵的包子了,若是往臉上打一顆雞蛋都能給煎熟了。

    

    而剛從外麵回來的鞠哥看著臥病在床的飛哥卻他是體質太差運動運動出汗了就好了,於是硬是拖著他在樓下繞著區大樓跑了三圈。

    

    直至暈倒之前飛哥都覺得鞠哥隻是人傻,後來才知道那晚上他本來要跟姑娘共度春宵,衣服都脫了,就差幹活了,結果姑娘媽媽想吃涼皮,一個電話把人叫回去了。

    

    無處發泄的火氣便落到涼黴蛋飛哥頭上,當時也是年輕就信了他的鬼話居然真的不顧自己身體狀況和他去夜跑。

    

    當醫院的救護車閃著藍紅的燈光,威武威武的喊著把他拉走,一群穿著白色大褂的人在他身上動手動腳,那一刻飛哥才知道鞠哥自己被鞠哥騙了。

    

    初到樂隊時鞠哥的體重不過百十斤,瘦的像他手裏經常握著的鼓棒,風一吹就要跟著跑。

    

    身體素質更是差到了極點,自那次以後鞠哥便成漣白粉狂魔和健身狂魔,練就了一身腱子肉後便鮮少再聽鞠哥提意見,但凡有意見相左的時候便打一頓了事。

    

    回想起燃指片樂隊的時光,一半是吵吵嚷嚷,一半是渾渾噩噩。主唱愛玩總是跟一些亂七八糟的人廝混在一起,跟他喝酒的可能是某個放高利貸的黑老大,跟他一起坐在路邊吃麵的可能是酒吧裏營業額最好的姐。

    

    三教九流,男女老少,古今中外,群英薈萃。如果不他是個搖滾樂隊的主唱,大部分人都會覺得他隻是一個混得很好的皮條客。

    

    隻有在舞台上他們三個人站在一起,享受著山呼海嘯的歡呼,耳邊是重金屬搖滾,腳下的舞台一次次震動都讓饒心一次次跟著跳躍。

    

    那時候他才有感覺,啊原來我們是在做樂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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