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恒露出了一絲無奈的苦笑,也沒打算瞞著:“見過一麵,以前有過一點不愉快。”

    

    “不愉快?”葉婉君疑惑的反問道。

    

    “是的,這是個粗魯張揚的家夥。”李永恒搖了搖頭。

    

    何止是粗魯和張揚,簡直就是囂張到了極點。

    

    林傲雪被蘇銳搶走了,這是李永恒心中永遠的痛。

    

    眼前的葉婉君雖然對他很好,但是對於很多男人來說,隻有得不到的那個女人才是最好的,因此,葉婉君在李永恒心中的真實地位是比不上林傲雪的,甚至是遠遠不及。

    

    而葉婉君是不知道這些的,否則的話,這個女人還不得氣的瘋掉。

    

    見到李永恒不願意多說,葉婉君也沒有再多問,但也暗暗的留心了下來,記住了那個“粗魯張揚”的家夥。

    

    她的心思非常敏銳,敏銳到了敏感的地步,葉婉君知道,自尊心這種東西,對於男人來說是非常重要的,既然李永恒不願意提,那麽就說明他曾經在那個粗魯的家夥身上吃過虧。

    

    既然自己的男人吃虧了,那麽葉婉君就要把這個場子找回來,而且,從另外一個方麵來說,她對李永恒的曆史和過去非常的好奇。

    

    “永恒,我先去下洗手間,你在這裏等我一下。”葉婉君對男友柔和的笑了笑,便轉過身去了。

    

    而在李永恒看不到的方向,她的目光已經冷了下來,之前的溫柔笑意已經完全的不知去向了。

    

    葉婉君給手下打了個電話:“你們去找找,酒店裏剛剛進來一個身穿大褲衩白T恤衫的男人,中等身材,那身衣服非常好認,找到後就盯著他。”

    

    在葉婉君看來,伯頓酒店的檔次非常高,來到這裏吃飯,不穿禮服,反而穿著大褲衩,這簡直就是粗魯之極的表現。@^^$

    

    再加上之前葉婉君也看到蘇銳是從出租車上下來的,就更加的瞧不起他了。

    

    這人不僅沒有司機,甚至連自己的車都沒有,今天是來蹭誰的飯局的?

    

    “對了,他還穿著一雙拖鞋,人字拖。”

    

    想到這一點,葉婉君不禁更加的無語了。

    

    是的,拖鞋!!$*!

    

    來這種高檔酒店,怎麽能穿人字拖呢?不過這酒店服務生的素質也著實太好了點吧?就應該說一句:“叫花子不準入內!”

    

    葉婉君掛了電話,眼底閃過了一抹不屑,她實在是想象不出來,李永恒和這種街頭混混一樣的人物究竟有什麽過節。

    

    簡單的洗了洗手,便出來了,迎著李永恒,挽上了他的手臂,一副小鳥依人的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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