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可能被事實推翻的重要性

    假若讀者問

    在整個科學方法的結構中

    哪一點最重要

    我會毫不猶豫地回答

    理論的推測一定要“可能被事實推翻”。不可能被事實推翻的理論

    是沒有解釋能力的。可以說

    所有實證科學(empiricalscience)的主旨

    是要創立一些可能被事實推翻的句子或言論來作推測的。換言之

    科學不是求對

    也不是求錯

    科學所求的是“可能被事實推翻”。可能被事實推翻而沒有被推翻

    就算是被證實(confirmed)了。前文說過

    推測現象的發生與解釋現象是同一回事。推測可能被現象推翻

    但卻沒有被推翻

    現象的發生證實了推測

    那麽這現象就算是被解釋了。當然

    一個現象可以有多個理論解釋。我將會在下文談及不同理論的取舍問題。

    這裏我要說的重點是

    不可能被事實推翻的理論之所以沒有解釋能力

    是因為這樣的理論不可以被事實驗證。套套邏輯不可能錯。既然不可能錯

    怎可以被事實推翻呢

    一個可能被事實推翻的理論

    一定要可以在想象中是錯的。套套邏輯不可能錯

    連在想象中是錯也不可能

    所以沒有解釋力。除套套邏輯外

    我們還可以指出其它四種情況

    可使理論不能被事實推翻

    因而廢了理論的解釋力。這些是本章第五節及第六節的內容。

    可能被事實推翻是重要的。如果一個理論的推測被事實推翻了

    我們隻有兩個選擇。其一是放棄理論

    找其它的

    其二是附加條件以便挽救

    但正如前文談特殊理論時談及

    這挽救要付代價

    而代價是不應過大的。今天可能被事實推翻而沒有被推翻的理論

    明天可能晚節不保--這是科學進步的過程。但今天還沒有被推翻

    今天有其用場。解釋現象的用場是衡量理論的最重要準則。理論不應該以對或錯來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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