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梟看著他理直氣壯的語氣中竭力隱忍的憤怒,輕笑道:

“是你給她的,但你別忘了,你那張副卡是我給你的,我給你用,不代表我願意給她用。”

齊銘聽著他強詞奪理的樣子,心裏又氣又焦躁:

“你既然給我了用了,那憑什麽管我把卡給誰用?”

“憑什麽?”

齊梟嗤笑了一聲,“憑那張副卡是我的。”

齊銘的臉色,被齊梟一句話堵得鐵青。

“齊銘,你是不是忘了你已經被趕出齊家了,你現在是成年人,齊家也沒義務繼續養你,既然你對齊妙這麽有情有義,就去跟她過,給你的那張副卡,從你被趕出齊家開始,我就收回來了。”

落下這話,他從包裏取出一張銀行卡扔給齊銘,道

“這裏麵,是你這些年為齊氏研發藥物所應得的工資,你超過18歲以後,父母就沒有義務繼續撫養你,你18歲以後的所有上學以及各類支出,我都已經從裏麵扣除了。”

齊梟慢條斯理地說著,完全不管齊銘越發難看的臉色,道:

“從你博士畢業到現在,真正為齊氏工作的時間為三年,我按照一百萬的年薪,全部打到你這張卡上了,這裏麵的錢,你想怎麽用就怎麽樣,我不會幹涉。”

說完,車窗緩緩上升,根本不欲跟齊銘多言。

“開車。”

齊銘愣愣地站在原地,看著齊梟扔給她的這張卡,這麽薄薄的一張卡片,對齊銘來說,確實一種尊嚴上的羞辱。

三年,一百萬的年薪,也就三百萬。

嗬嗬,三百萬!

他齊家二少爺,竟然隻有三百萬的資產,這是打發乞丐嗎?

他們齊家人走出來,隨便誰的一隻表,都不止三百萬。

可百萬年薪,其實開出來的薪資已經不低了,他連控訴的餘地都沒有。

但眼下,他已經沒時間再去嫌棄這三百萬,趕緊又找了幾家的本市的律師。

出名一點的,開價不比夏語默低。

沒什麽名氣的,齊銘怕他們成事不足敗事有餘,反而更加害了齊妙。

最後,還是請了一個開價一百萬,據說是跟夏語默齊名的律師,去了警局保人。

齊妙盜竊的金額巨大,交了好大一筆錢取保候審,齊銘才將她保釋出來。

保釋出來不代表齊妙不需要負刑事責任。

齊銘清楚,之後還有很多事等著他去處理。

妙妙那麽柔弱,他得擔起這個守護她的責任,不能讓她再害怕和憂心。

因為他主動跟警方交代,那張卡是他給了齊妙的,並非齊妙偷竊,這也給了齊妙一個可以辯駁的出口。

如果是齊銘給她的,警方那邊確實不好強行給齊妙定罪,隻能繼續做取證,而在這個期間,齊妙隻能留在境內,不能離開。

齊梟原本就沒打算讓齊妙這麽輕易坐牢,自然是給了齊妙這麽一個“逃罪”的借口。

警方再去調了商場某專櫃的監控,找到了齊銘給齊妙遞卡的證據,並把這件事以及整個取證經過都跟齊梟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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