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在高麗國有一部電影,根據真實事件改編,當時剛上映就包攬了無數項獎項。

    那部電影裏,雨夜,孤身一人的女人, 女學生,成了歹人狩獵的目標。

    作案的手法極其殘忍,真的是讓變態的,不變態的,看了都被震驚到沉默。

    當時的犯罪嫌疑人有好幾個,卻一個個排查, 結果發現每一個都不是!

    盡管很像很像, 甚至當時的辦案民警都恨不得將錯就錯將其中兩個犯罪嫌疑人送進大牢,就此結案!

    但是,任何事情你得尊重事實。

    你將眼前這個方方麵麵似乎都很符合條件的嫌疑犯,將錯就錯送進了大牢。

    但是,真正的壞人卻依舊逍遙法外。

    一天不抓到真正的壞人,對社會,對那些夜裏單獨行走的女人,都是一個巨大的威脅。

    但一直到最後,真正的壞人都沒有抓到。

    當時辦案的民警受不住這壓力,轉行了。

    直到很多年後,這位已經轉行的民警故地重遊,經過當時的案發地,遇到一個小女孩。

    小女孩告訴他,說你們好奇怪,為什麽都喜歡來這裏張望?

    民警張望的一個廢棄的下水道管子,是當年案發藏shi的地點。

    民警很詫異, 問小女孩可記得那個過來張望的男人的樣子?

    小女孩表示記得。

    民警問是誰?

    原來, 真正的壞人,並不是腦門上貼了一個大大的壞字。

    甚至, 當案發的時候他可能就混跡在人群中, 跟大家一起看現場,一起唏噓一起憤怒一起譴責一起分析……

    他就是混跡在我們身邊的最普通的人。

    普通到你根本就想不出會是他!

    然而,就算真相浮出水麵,卻已無法再用法律的武器去製裁真正的罪犯。

    為啥?

    因為按照當時的棒子國的法律,早已過了追訴期。

    當然,這裏是大齊,是古代。

    楊若晴之所以聯想到這件事,目的就是為了告訴自己,往往那些看似不可能的人,卻極有可能就是真正的罪犯!

    就好像那些擁有動機的傷害,很容易排查出凶手。

    而最怕的,則是那種沒有動機的,隨性而為,臨時起意的傷害罪。

    許久許久之後,楊華忠才從這個巨大的震驚中回過神。

    “晴兒,那咱,接下來該咋整?”

    楊若晴閉了閉眼, 又再次睜開。

    “我跟李甲那邊說了, 欲擒故縱, 這段時日故意放鬆善園的戒備,”

    “隻要李乙忍不住,狐狸尾巴露出來,咱就好抓了。”

    “隻不過,如此一來,若真是他,這傷害的可就不僅僅是他自己家,還得連帶我二哥一家丟臉了……”

    楊華忠瞠目結舌。

    “那你二哥那邊?”

    “我已經給二哥去了第二封信,加急的,二哥看到了,應該就會回來。”

    第一封信,是告訴二哥關於善園的事兒,以及李甲李乙兄弟失職。

    提前給二哥提了個醒兒,善園的事兒,她會繼續追責下去的。

    二哥的親家李甲李乙兄弟那邊,她不會坐視不理,肯定是要追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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