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八章老子也要開經紀公司

    球隊通過比賽的勝利,重新找回了信心,讓魏勳有更多的時間開始考慮做裏貝裏和喬治·格蘭特經紀人的事情。

    經紀人這個行業不好做,比如宋某折騰了幾下就進去了,同時還帶火了馬某,以及一些發出來依舊有人點讚的段子和老梗。

    同樣的,在當今的世界足壇,體育經紀人也很難做。

    首先,做體育經紀人需要有執業資格,開體育經紀公司也需要一些相關的手續,目前諾茨郡俱樂部有這個執業資格的,隻有馬洛塔和帕拉蒂奇兩個人。

    不過和其他的問題相比,這一點倒是最容易解決的。

    體育經紀人或者說得更具體一些,足球經紀人,這並不是一個什麽很神秘的新興行業,它很早就有了。

    籃球、足球、冰球、棒球、橄欖球,從事這些運動的部分球員都是有經紀人的。

    但是足球經紀人在全球並不熱門,就拿後世的五大聯賽來說,除了一些比較有名氣的球員之外,其他絕大部分的球員並沒有聘用經紀人。

    根據2017年的全球體育經紀人收入統計,兩位足球經紀人榜上有名,門德斯排名第三、拉伊奧拉排名第十。

    根據榜單給出的數據顯示,門德斯旗下有102名客戶,而拉伊奧拉也隻有55位客戶。

    全世界從事足球行業的球員和教練何止千萬?

    對於大部分的球員來說,他們想的無非就是好好地踢球,也沒有其他的事情,一年攏共也掙不到幾個錢,何苦還要花錢養著一個經紀人?

    時間再撥回到2001年,現在的球員工資才多少?

    球員的流動性又非常地小,可能這個球員一輩子就隻在國內的幾家俱樂部裏倒騰一下,甚至終身就在這家俱樂部,從踏入青訓營到掛靴退役,一仆不事二主。

    更不用說新世紀初還在使用摘牌製度進行轉會操作的我國甲A聯賽了,球員簽訂合同和俱樂部轉會費之間的一些東西,都已經用一份份紅包、信封解決了,根本不需要什麽狗屁的經紀人。

    對於足協和各地體育局來說,足球經紀人這東西,太TMD耽誤事兒了。

    根據國際慣例,經紀人的收入來源就是球員的工資還有商業收入方麵的提成,他們可以抽取球員合同金額的5%到20%,對於球員在廣告、經營等方麵的商業收入,經紀人也可以從中獲取10%到20%的傭金。

    但這這對於收入不多的普通球員來說,實在是太多了。

    一個收入隻有幾百元的女足隊員,不得不去澡堂子賣力氣,給人搓背掙點生活費。她也許知道,有個經紀人可能會讓她的職業生涯更好,掙得錢也更。可是,她怎麽請得起呢?

    因此,在現階段,很多的足球經紀人僅僅是充當了一個中介的角色。經紀人把球員介紹給俱樂部,完成轉會之後,球員和經紀人就一拍兩散,拿錢走人,下次要用我還聯係你,不然就是再也不見。

    在魏勳挖瓜迪奧拉和默特薩克還有克勞琛、裏貝裏等球員和教練的時候,都是自己去和目標本人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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