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答應去雲夢山隻是為了和你見麵,既然我們見過了,就沒有再去的必要。”楊誌對雲夢山沒有絲毫的興趣,身後是一陣歎息,不知道卓厲是為自己,還是為楊誌。楊誌走到前麵,隻是和鄭闖點點頭,沒有多餘的話;然後在店裏挑選了一頭毛驢,才慢悠悠地往回走,李完花和靈貓坐在堂間吃飯,看見楊誌進了客棧的大門,頓時輕鬆了一大截。

    靈貓去大車行的時候,就感覺到車行裏的格局和夥計不一般,一個是牲畜裏馬多,房屋的規劃有些怪,另一個就是夥計都是練家子;按照這樣的配置,不應該開車行,做點鏢局什麽的買賣更賺錢。回來路上,看見楊誌和鄭闖一起過去,靈貓就估計是有人認出了藍彬,所以找了個理由和李完花出來等。

    夥計不到一個下午就從楊誌手中掙了三兩多銀子,抵得上兩個月的收入,看見楊誌回來,忙上前牽過驢說:“您老回來了,坐下歇著吧,我幫您把驢送到後院去。”

    楊誌房間裏的酒菜還是楊誌離開時擺放的樣子,每一個上麵都有楊誌留下的記號,應該是沒有動過,楊誌把酒菜端到外麵,在走道口的那張桌子坐下;堂間已經有不少人,那些出去做生意的商人回來,都是在堂間喝點小酒聊聊天,空下的也隻有這一張桌子,相對於其他桌上的大魚大肉,楊誌難免寒酸了一點。

    楊誌要夥計幫忙去買了一斤白切羊肉,大宋比不上遼國,牛肉幾乎是一般人難以吃到的美食,羊肉是有身份人吃的,所以價格並不便宜;但是夥計知道,楊誌今天賣了一匹馬,買了一頭驢,中間的差價最起碼上百兩銀子,一斤羊肉不過四錢銀子,實在是算不了什麽。楊誌扮演的是個普通人,既然是生意人,就應該和世上千千萬萬個普通生意人一樣,讓自己過得好一點。

    夜色很快就來了,對客棧的掌櫃來說,今天和平常不一樣,一個下午,店裏居然住滿了人;上午還有五個單間七個大通鋪的床位,現在全部住上了人。客棧早早關上了大門,隻留下最後兩塊門板沒有插上,讓人進出;有的客人或許還要出去買點酒菜,有的客人喜歡在酒足飯的時候到楊柳院那些地方去坐坐。

    竹林鎮雖然是個小的不能再小的鎮,但是該有的店鋪一類都不會少,四月的晚風從店外麵吹進來,讓堂間裏的酒氣散了不少,掌櫃的坐在櫃台後麵打瞌睡,夥計忙得像一隻陀螺。掌櫃的沒有覺得什麽地方不對勁,今天夥計掙了一筆外快,對店裏的事勤快點是天經地義的;靈貓扮演的那對兄妹已經回房了,楊誌裝扮的藍彬還在慢慢地喝酒,不時吃上兩口菜,一斤羊肉並沒有吃多少,最起碼還有六七兩的肉在碗裏。

    楊誌沒有急著回去,倒不是有閑情雅致,也不是現在堂間消磨時間,而是發現在堂間喝酒的人不對,看上去都是生意人,可是舉止做派全都是江湖人物的英雄本色;這些小人物楊誌並沒有放在身上,也不認為是針對自己來的,但是楊誌想看看,究竟會發生什麽事,對自己有沒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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