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中國際貿易有限公司,這名字看著就有股倭國的味道。

    金雲飛知道,他沒做過外貿生意,倒是蔣宗耀的服裝賣到了港澳台,出問題也是出在老蔣那邊,但既然把他也“請”過來,那隻有一個結論,與他的雲飛牌商標有關。

    果不其然,看完起訴書,金雲飛知道自己的判斷沒錯。

    但是,孔雀公司被列為第一被告,雲飛公司隻是第二被告。

    對方為國某公司代理亞洲業務,國某公司認為,雲飛牌商標的設計及其標簽圖案,有十一處與國某公司的某商標相同或相似,嚴重侵犯了他們的利益。

    訴求有四。一是立即停止侵權行為。二是賠償經濟損失一千萬元。三是修改雲飛牌商標設計及標簽圖案。四是負擔訴訟費用一百萬元。

    起訴書的主要內容,果然隻針對孔雀公司的出口產品,涉及的服裝是三十二萬套。至於所謂的十一處相同或相似,金雲飛沒有細看,準備帶回去再研究。

    法院的通知寫得明白,法院已經受理此案,並將於半個月後召開第一次庭前會議,原告被告雙方見麵。

    兩位法官要求,兩家公司做好準備,準時參加第一次庭前會議,並提交應訴人身份及訴訟代理人名單。

    兩位公司老總在通知單上簽名後,兩位法官告辭。

    姚主任送兩位法官離開後,回到辦公室,對蔣宗耀和金雲飛:“兩位老總,如果有什麽需要而且我們能幫得上忙的,兩位老總盡管開口,我們全力以赴。”

    蘇仁茂副主任也表態:“兩位老總可以隨時聯係我。”

    出了管委會,蔣宗耀打發司機開車回去,自己坐到了金雲飛的車上。

    “雲飛,以前沒碰到過這種事吧?”

    “沒有,這算是第一課了。”

    蔣宗耀微笑著:“遇大風大浪而麵不改色,仍從容淡定,你了不起,比我當年厲害多了。”

    金雲飛卻苦笑起來:“老蔣,我這是虛張聲勢罷了,我沒打過官司,更沒跟外國公司打過官場。至於法律,我是一竅不通啊。”

    “沒關係。”蔣宗耀:“借用一句你的話,臨陣磨槍,不快也光,我相信你。”

    “老蔣,這個田中什麽公司,到底是什麽玩玩兒。”

    “我也不是很了解,以前沒打過交道。但是,這最早雖是日本人開的公司,現在卻已不是日本人的公司,我隻知道它現在的總部設在香港。這方麵你放心,由我負責,三之內,我把這家公司的基本情況告訴你。”

    “行,我等你的消息。老蔣,這方麵我是門外漢,就全靠你了。”

    車先到孔雀公司,蔣宗耀沒有馬上下車,他笑著對金雲飛:“雲飛,別太緊張。我是第一被告,你是第二被告,實際上是我拖累了你。什麽一千萬,什麽一百萬,那都是嚇唬人的。就是官司打輸了,也不過是一千一百萬,大頭我拿,你頂多是賠四分之一或三分之一嘛。”

    得輕巧,金雲飛可不這麽想,不該出的錢,一分也讓人心疼。

    回到公司,金雲飛叫來老婆和大妹,還有嶽父嶽母,關上門,把起訴書副本拿出來給他們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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