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陸行厲的意思,錢要拿回來,人也要把牢底坐穿。湯外婆不但要麵臨刑事責任,還要攤上官司。

    她不認罪,在局裏發難,胡攪蠻纏的坐在地上罵街,仗著自己一把老骨頭,警察不敢奈何她,陸行厲的律師團卻已經見慣極品,知道要如何對付。

    他們明確告訴湯外婆,她需要歸還二十萬元整,其次,她住的房子已經是一個空房子,明天早上九點一到,就會掛到中介所售賣,她無權再霸占。她要是不服,可以上訴,他們奉陪到底。

    同時,律師給湯外婆算了一筆數字。

    湯外婆負擔不起這筆費用。

    但對陸行厲來說,這隻是一個不痛不癢的數字,他可以活活拖死她。

    湯外婆第一次吃了法律的虧,這麽多年來,她都是靠偷蒙拐騙來生活,哪想到這一次踢到硬釘子,栽了跟頭。

    她想撇清關係:“湯包真的不是我孫子,他就不是我女兒的兒子,這房子是用我女兒的錢買的,憑什麽給他?”

    “寫了他的名字,自然就是他的。湯媛買房子的時候,還沒和你相認呢,你後來怎麽和小女兒硬住進去的?”律師又道,“而且,要是湯包真和你大女兒沒血緣關係,那她可能涉嫌拐賣兒童,至於你,湯包不是你親孫子,你還收下沈小姐的十萬塊,你這是在販賣兒童,罪名更大。”

    湯外婆聽聞這一個個罪名,嚇得不敢再亂說話。

    最後,湯外婆實在無計可施,隻能認罪,她交代實情,確實有過虐待湯包的行為,也教唆湯包出外偷錢養她和小女兒。

    至於湯媛的十萬塊存款,她也坦言已經和小女兒揮霍幹淨,她沒錢還的,最多將沈安安的十萬塊歸還。

    她想和陸行厲的律師和解,看能不能輕判一點。

    和解是不可能和解的,律師不會和湯外婆和解,他們老板就是要她坐牢坐到死。

    他們低頭和警察交流,圈出一個重點:湯媛當年死亡過於蹊蹺,出外買菜時摔死在樓梯通道裏,聽起來就夠離奇。

    再加上小城市的辦事效率散漫,當年沒查出什麽,就隨便結案,定性為意外身亡。

    警察現在重新引起重視,便盤問湯外婆:“你大女兒是怎麽死的?”

    湯外婆突然發起瘋:“不是我殺的,不是我!”

    看來確實有內情,警察神色凝重的將湯外婆帶去審訊室。

    律師團則去辦理小寶的戶口問題,同時,追回了盛安安給湯外婆的十萬塊,湯媛的存款卻沒法追回,他們要求凍結湯外婆和她小女兒的銀行賬戶。

    這個時候,陸行厲已經帶盛安安離開了景霞市,去往附近的一個旅遊城市,而陸行厲的手裏,已經明確拿到小寶的血緣鑒定。

    他給沈安安看。

    小寶的血緣和湯家沒有一點相像,他不是湯外婆的親孫子,也不是湯媛的兒子。

    盛安安已經百分百確定,小寶的身世就在英國,和霍家有解不開的關係。

    她看向小寶,他第一次坐飛機,有點坐不住,滿眼驚喜好奇,眼珠子微微泛出湛藍,帶著股機靈勁,很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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