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性別男,七歲,叫湯包,單親家庭長大,父不詳,媽媽在他三歲時候去世,現在的監護人是他外婆和小姨,沒有上過學,並且有過盜竊,和偷錢的行為。

    再往下看,則是湯包母親的資料。湯媛,十八歲離家出走,後來帶著三歲的湯包回來,同年離奇死亡。

    現在湯媛的媽媽和妹妹住的房子,是湯媛全額買下的,記在湯包名下,湯媛死後,湯包一直被外婆和小姨虐待。

    這種有血緣關係的虐童案件,是最難處理的,警方也不願意插手家務事,最多就是讓社區組織做上門教育。但一般都沒有成效,最後不了了之,兒童依然繼續被虐待。

    總之,被家人虐待,也好過當孤兒,這是目前的社會現狀。

    盛安安緊緊蹙眉。

    陸行厲直接說:“送他去孤兒院。”

    陸行厲將資料交給警方,讓他們動作快一點,嫌這小孩麻煩。

    “不行。”盛安安反對,“他不是孤兒,他已經受到身體虐待,再送去孤兒院隻會增加他的心靈創傷。”

    “關我什麽事,又不是我什麽人。”陸行厲冷血得不以為然,“他命不好,送他去孤兒院,是他唯一的出路。如果運氣好,興許還能遇到好人收養。”

    盛安安氣道:“你這個人真的一點同情心都沒有!”

    陸行厲聳聳肩,他告訴盛安安,這就是現實。

    他命好生在權貴之家,自然就有命不好的人,陸行厲把這些看得很開,是沈安安太善良,總將世界看得太美好。

    湯包哭聲淒慘:“媽媽,我……我不要去孤兒院,你不要拋棄我,我一定會乖的……”

    “閉嘴!”陸行厲煩湯包吵,嫌棄道:“再吵就將你丟出去!”

    湯包嚇得眼淚一收,打起哭嗝。

    “陸行厲,你閉嘴!”盛安安瞪他,又哄了下湯包,再看一眼資料。

    “湯包是什麽名字?”盛安安難以置信,問小孩:“你叫湯包?”

    湯包邊哭變搖頭,“不,我是媽媽的小寶,你都我叫我小寶的。”

    盛安安心想,小寶比湯包好聽一點,她叫他小寶。

    “好,小寶,我問你,你記得三歲時發生的事情嗎?”她問。

    小寶含淚搖頭,說不記得,他極度依賴盛安安,想抓住盛安安,又怕陸行厲將他丟出去。

    盛安安沉吟一下,看樣子,小寶不記得湯媛已經死了。她也不忍心告訴他,他的媽媽四年前就不在了。

    她轉頭,對陸行厲說:“我要收養他。”

    陸行厲倏然蹙眉:“你不準胡鬧。”

    盛安安搖搖頭,告訴他:“我沒有胡鬧,我是告知你一聲,這是我的事情,與你無關,我有能力養他,他就跟我姓,做我的弟弟,你不用管,也別暗中阻擾我。”

    陸行厲不認同,“你要是可憐他,我可以給他錢。你才多大,用得著背上這種責任嗎?”

    盛安安也不認同他:“他才七歲,你給他錢最後還不是落到虐待他的人手裏。陸行厲,我說可以就是可以,我告訴你是尊重你,你也尊重我一次,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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