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周末,林嘉時約了盛安安在一家酒店的雅間見見麵。

    他等下在這裏,還要和一個客戶談事情,隻有這麽一個空檔。

    簽約的事宜不複雜,林嘉時作為家族少東家,年紀輕輕就開始經商,尚存一些仁義道德,不至於欺騙沈安安這樣一個年輕女孩。

    “你看看合同。”

    盛安安看過合同,上麵的條款還算公道。

    林嘉時給她一定的版權費,雖然金額不高,不過之後若是能紅,則會給她分紅,比整曲買斷好。

    盛安安認真看過一遍後,就簽下名字。

    林嘉時勾唇,則喜歡她的幹脆利落。

    本來就不是多大的生意,要是看個合同耗個一兩小時,林嘉時會覺得煩,並且有不被信任的感覺。這類新人,林嘉時不會給多少機會。

    簽完約後,林嘉時提道:“時蒼很喜歡你寫的曲子,他說等他手頭的工作忙完,就要來見你一麵。”

    盛安安大驚:“我的歌你給了時蒼?”

    “對。”林嘉時道,“怎麽了?這可是很多新人求之不得的機遇。”

    盛安安緊緊抿唇。

    她以前給時蒼寫過三部曲,她擔心時蒼會感覺到什麽。時蒼此人,和她認識太久,他知道她運用音符的一些習慣。

    “你不用緊張,時蒼沒有外界傳的那麽難相處。”林嘉時安撫盛安安,“他隻是有一點挑剔而已。”

    何止是有一點,盛安安不語。

    時蒼簡直是一個怪胎,她當時給他寫歌還是被他逼迫的。時蒼的要求是什麽?他的要求是,聽覺上五顏六色的黑!

    嗬。

    盛安安從此再也不想給時蒼寫歌。

    她在心裏歎氣,對林嘉時道:“你等下是還有事情要辦吧?那我就先走了。”

    “哦,不急。”林嘉時看手表,“還有十五分鍾時間呢,我們可以聊聊天。”

    盛安安:“……”

    林嘉時是一個話癆,一刻都不能停的那種話癆。盛安安有幸領教過一次,這是第二次。林嘉時能跟她從南說到邊,從天說到地,再說到她的才華,日後前程,畢業後打算等等。

    再給林嘉時十五分鍾,他能說到盛安安結婚生子後的人生規劃。

    盛安安不好說,她已經結婚了,現在就等離婚。

    林嘉時又問:“顧凱說要買你《告白》那首歌,他給你談價錢了嗎?”

    盛安安搖頭:“還沒。”

    “哦?”林嘉時的眼神意味深長,“那他對你還是挺有心意的。他要是現在就跟你談價錢,你這歌還沒真正紅起來,他可以隨意壓你價。但等節目第二期一播出,這首《告白》必然會被顧凱唱紅,之後他再跟你談價錢,也隻能給你高價。”

    盛安安點頭:“顧凱很欣賞有才華的人,他不會介意這點小事的。”

    “這倒也是。”林嘉時讚同,突然來了一句:“你和顧凱好上了?”

    “什麽?”盛安安訝然,一臉呆呆的搖頭。

    竟然沒有,林嘉時摸摸下巴,想到顧凱和JK娛樂的合同。當年簽下的合同,其中最重要也是必不可以觸犯的一項條款,則是禁止顧凱談戀愛,要時刻保持偶像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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