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他親手抓的我,還給了我一巴掌,我在牢裏麵一直記得他的眼神。

    我知道他很恥辱,也知道他很憤怒,但是我不知道,他為什麽這麽憤怒,他有什麽好憤怒的。

    反正,他連那個家都不要了,對我那麽冷漠,為什麽到了這個地步,他反而憤怒起來了。

    實在搞不懂他的心情,也無法體會他到底是怎麽一種人。

    獄警敲打著鐵門,我站了起來,有兩個獄警進來,給我帶上手銬,腳銬,讓我出去,我知道,今天是我受審的日子,我沒有請律師,有人不希望我請律師,希望我在牢裏麵呆一輩子。

    帶上腳銬,走路很慢,需要墊著腳走,像是小跑,但是又跑的很慢,人生不限製了自由,是一件非常殘酷的事情。

    我被帶到了法庭,法官說了什麽,我都沒有注意聽,我一直在看他,他就在法庭上麵作證,把我從小到大的事情,都說了一遍,我笑了,他居然知道我小時候的時候。

    但是都是劣跡斑斑的事情,比如,打架,比如搶東西,反正在他心裏,我是沒有一點好。

    法院還是給我找了個援助律師,問他,對於殺人案,有什麽要辯解的。

    律師說,不是我殺的,是另外一個人殺的,而且,槍上也沒有我的指紋,這是我唯一跟這個援助律師說的。

    槍不是我的,是啊耀的,他已經跑了,到了另外一個世界,所以,我用不著為他背殺人罪,因為有可能會死刑。

    警察又做了證據提交,確實,槍上沒有我的指紋,所以,我的謀殺罪沒有成立。

    但是,我還是被判了十二年。。。

    1972,十二號房,從此以後,你們就是獄友,不要鬧事,按規定作息,如果你們現在不聽話,我讓你們這輩子都沒有聽話的時候,進去。。。

    我走了進去,看著房間裏的四個人,房間很小,四個人顯得有點擁擠,我被判十二年,是因為我帶頭鬧事,擾亂公共治安罪,還有,強買強賣罪,說一句不好聽的,就是涉黑。。。

    1972是我的代號,在這裏,沒有人管你叫什麽,你隻是個數字,要聽話,否則,會有你的苦頭吃。

    “哎,新來的,你怎麽進來的?”

    一個老油條的男人問我,我斜眼看了他一眼,我說:“殺人。。。”

    聽到我的話,他們幾個都楞了一下,然後沉默不語,隻有一個大漢笑了一下,說:“兄弟,殺人犯在重監區,監獄裏麵都是有規定的,什麽犯人跟什麽犯人都是有區別的。”

    “我草,也就是你撒謊了?小逼崽子,嚇老子一跳。。。”

    那個油嘴滑舌的人說了一句,就起來走到我身邊,笑著看著我,我瞪著他,他說:“有煙嗎?孝敬一根。”

    我聽著就冷笑了一下,我說:“沒有。”

    他伸手要打我,說:“知道規矩嗎?新來的都要孝敬。”

    我說:“我來了,規矩就要改一改。。。”

    聽到我的話,另外一個人做起來了 ,朝著我走,說:“你挺狂啊,知道這是什麽地方嗎?信不信我們弄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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