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算的上是我第二次進了看守所,與上次不同,之前那次是為了躲避‘鹹池’災禍,避免被紅粉骷髏抓到,事實證明,上次躲進監獄是一件明智的選擇。而這一次較為不同,本來是我伸張正義的使者,卻被當做嫌疑犯抓了起來。

    至於馮一水的這件事兒,確實令我心裏非常感觸,所有人都有一個共性,那就是一旦通曉了術法以後,麵對普通人會有著淩駕於對方之上的心理優勢,好比馮一水這個人就是這樣,因為在老婆麵前抬不起頭來,想在外麵尋找內心的慰藉,導致最後殘害其他無辜的人。

    就似我曾在一本名叫‘算命先生’書中看到過的一句話,上麵說:“淹死的,都是會水的。沒本領的人,從來不敢起賊心,隻有學會的人,才敢鋌而走險,本領是福,也是禍。所以,學了這些東西,做事時更應該小心!”而馮一水就恰恰正是此列。

    監獄的生活開始,本來我以為三兩天他們就得把我給放了,可誰成想出了點意外,警局向上級打報告,由於在流程上出了點問題,又趕上豬大腸恰恰出差了,所以我的事情暫時被擱淺。

    而且我本該是進看守所的,但因為身份不明,所以臨時關押在了拘留所,隻是領了囚服,但不需要剃光頭,咱們這邊的監獄可不像電影裏美劇那麽奢侈,均是隻有一間十幾平米的小屋,擠著20張上下鋪的床,尤其是夏天的時候,一屋子汗臭的怪味,絕對讓你會到什麽叫做酸爽。

    被獄警領著進了門,這次運氣不像之前那麽好,回想第一次去拘留所就我自己一個人睡單間,可今天這回要麻煩許多,滿屋子的人。

    獄警簡單的交代了幾句後,給我指了個床鋪就讓我過去自己生活。在這兒待著的,都是一些15日拘留的短期,什麽酒駕的,打架鬥毆的,公交車上性騷擾的,小偷小摸行騙的,也不像是很多書中寫的那樣非得爭出個老大老二老三。說白了,大家沒幾天就出去了,你得罪了人,也得想想出去的後果吧。

    我的床鋪在靠近大門的地方,等獄警走後我把東西放下,倚靠著休息,心想反正自己最近也沒地方去,正好當這兒休息了。

    結果,總是有那麽幾個人好事兒的,其中有個紋著身的光頭青年主動和我攀談,他問:“你犯了什麽事兒?”

    “被冤枉的。”我說。

    青年哈哈一笑:“巧了,我也是被冤枉的。”

    瞅他那戲謔的樣子,我是真不愛理他,媽了個雞的,難道我非要說是殺人犯才能鎮住麽?青年估計也是看出了我的不悅,他話鋒一轉,低聲說:“你抽煙麽?”

    我點點頭,他神神秘秘的左顧右盼的瞧了瞧,於是在懷裏拿出了一盒‘紅梅’,小聲說:“100塊錢一盒,要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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