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麻煩政府,我就是一個路過的,剛剛以為你們警匪大戰呢,所以順便就趴在這裏看看熱鬧。”我咬著牙回頭瞪了眼吉娃娃,說來也奇怪,那吉娃娃咬了我以後,先是叫了幾聲,隨後居然嚇得的屎尿哩啦滿地,趴在地上哆哆嗦嗦的,好似丟了半條命。

    對於這個吉娃娃,我想它以後對它的狗朋狗友們也有的吹了,因為他可是唯一一條咬過真龍的狗!

    爬起身我還想準備逃跑時,卻被兩名警察以雷霆萬鈞之勢摁倒在地上,隨後他們給我戴上了手銬,左右一邊一個,架著我就出了小樹林。看到這兒,有的讀者會說了,你不挺牛逼的麽,都已經成了龍,還會各種道術,符咒,劍咒,怎麽區區倆警察就給你搞定了?

    那咱們就先簡單分析一下,第一、我雖然為龍,但元始天尊說,龍性已經被他壓製住了,也就是說我現在沒脫凡體,所以我這條龍算是被肉體所禁錮了,除了幫助我把損失的陽壽找回來外,屁用沒有。

    第二、我會各種術法,那前提條件下是麵對同樣的修道中人,如果對上普通人,上來直接打上清五雷劍咒,我估計倒是能把那人打死,不過十步之內必然會遭受到十倍的報應。學習術法者,最忌諱的便是直接害人,但倘若我給他畫個圈,圈裏挖個坑,拿著十塊錢引著對方跳進了坑,這麽做一般問題不大,原因便是對方動了貪念,那自然也就是他的罪過了。

    第三點、現在我已經沒有三茅真君的庇護,可我的皮囊卻還是正正常常的人,也就是說,那吉娃娃是被我皮囊的黴運所吸引,一口要下去以後才感受到我是真龍!

    綜合以上三點,得出結論就是倆字‘倒黴'!

    果然,由於我的簡單的掙紮,卻讓警察誤以為是拘捕,‘叮咣’上來就是給我兩腳,剩下的事兒就水到渠成了,隻有我是被兩名警察押解出去的,最倒黴的是我逃出的地方正是主幹道,街道上看熱鬧的人還多,一些個不嫌事兒大的人還有照相的,甚至記者都來了。

    於是乎,我以一種極其‘光榮’的方式登報了,再後來的遼X晚報某一期,我看到了這次專欄,標題是“給公園一份綠色,還孩子一片天空,掃黃行動刻不容緩”,隨後下麵是我被倆警察押著就上了警車的特寫照片,後來非常牛掰的占據了板塊兒的頭條位置。

    到了派出所後,還是老套路,先錄口供,又由兩名警察對我搜身,他們把青囊打開,裏麵的法器擺在桌子上,其中年輕的警察驚訝說:“哇,大哥,搞沒搞錯,道士下山啊,你這是在山裏憋壞了吧?”

    “你為什麽抓我?我什麽事兒也沒做,隻是路過的。”我說。

    警察說:“這叫例行規矩,你那麽鬼鬼祟祟的誰知道你做沒做?老實一點,姓名!”

    我覺得我的肺都要炸了,所以我就說自己是被冤枉的。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