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經濟建設取得了較大的發展,國民整體收入水平得到了提高,但是東西部地區差距不僅沒有減小,反而逐步拉大。據統計:1992年全國農民人均收入為784元,而東部地區農民人均1002元,西部為605元,東部是西部地區的1—7倍,收入差距已從1980年的58元擴大到1992年的960元;1978年,東部與西部人均收入比值為1.3:1,1992年則提高到1.84:1;1991年人均國民生產總值最高的上海為6675元,是貴州省的7.5倍。

東西部地區差距一時難以消除,原因在於:

第一,西部在很多方麵先天不足。西部地區雖然地域遼闊,資源豐富,但人口稀少,科技文化落後、交通通訊不便、經濟基礎差。而東部則在人才、科技水平、經濟基礎、交通等方麵有比較優越的條件。

第二,東西部差距一時難以消除與我國經濟發展戰略有關。改革開放以來,根據我國國情,在幾次戰略部署中采取了有利於東部發展的方針,充分發揮東部自身優勢。曆史的經驗使我們認識到,我國地區情況不同,各區不可能在經濟上同步發展,必須有先有後,從而找到了讓東部先富起來帶動西部的“梯度開發戰略”,地區經濟發展和布局重點從內陸轉向東部沿海。從基本建設投資看,沿海地區在全國基建投資中的比例,在1979年後達到42.2%,到“七五”時期為51.7%,超過了中西部投資比重之和;加之財說、信貸、外資外匯價格等優惠政策·東部自然獲得了超前效益。

東西部差距的存在直接影響著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的進程。隻有不斷縮小這種差距,實現共同富裕,才是我們的目標。為達到這個目標,需要做到:

首先,我們要進一步加快東部改革步伐,爭取國民經濟快速增長,為貧富差距最終解決創造條件。自從我們實施“不平衡推進戰略”以來,國民生產總值年均增長9%,大大高於世界平均的2.8%的速度;也明顯高於改革前我國社會主義建設發展速度。同時,東部改革的成功也促進了西部思想觀念的更新,為西部發展提供了資金、技術、人力、信息等方麵的幫助,創造了充足的致富機會和條件,從而全麵促進西部經濟的發展。從1953—1979年,西部地區國民收入年增長5.75%,而改革後1979—1988年則增長9.12%,這正是東部加速發展給西部帶來的效益。等到東部發展充分及國家政策傾斜時,西部更會很快縮短現有的差距,走向共同富裕。

其次,國家要逐步完善個人收入調節稅和財產累進稅,通過適當的稅收調節來控製兩極分化,以防滋生更深層次的社會問題。

再次,東部地區在實現經濟騰飛後,應采取適當形式把經濟活力注入西部地區。如向內地投資,搞共同開發等,實行優勢互補,互助互利,帶動內地發展,這應作為一個重要問題研究並逐步形成具體措施辦法。

更重要的是,西部落後地區不能光是等靠國家政策傾斜,應自力更生,利用本地優勢,積極創造條件,發展經濟。可廣泛采取“內聯外引”、“重點突破”、“橫向聯合”等方式迅速實現效益。也可選擇西部地區若幹條件相對較好的城鎮建立“西部特區”,實行區域優惠,帶動整個地區經濟的發展。

(吳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