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工作總是默默無聲,甚至大為枯燥的,但卻是殺時間的好手,沒覺得幹什麽,下一場比賽就又來了——轉給而來春麗很大壓力,因為她止不住的猜想,覺得維咖是想讓武道家們自相殘殺,從而坐收漁利。

    尤其拜森和布蘭卡都殺了人,要不是突如其來的榮譽感作祟,古烈也得死在拜森手下,所以維咖肯定有一部分計劃,是殺害武道家們。

    八進四第三場,是迪·傑對上桑吉爾夫,很多人認為,桑吉爾夫會步阿頓之後塵,因為他的腳步還不如阿頓靈活呢。

    雖然力量十足,隻要擊中迪·傑就斷無幸理,但是迪·傑這小子滑溜的很,阿頓行為模式有缺,可是速度不慢,這都拿迪·傑沒辦法,大象一樣的桑吉爾夫肯定也是沒轍。

    觀眾就是這樣,他們隻根據第一印象闡述觀點,然後找出無數證據來證明這個觀點,至於這觀點對不對,那不重要。

    實際上桑吉爾夫的上一局比賽中,他已經顯示了自己強橫的爆發力,移動速度慢隻是習慣,無論是突進還是出手都是非常迅捷的,迪·傑自己都不看好自己。

    迪·傑承認他的出拳出腿速度是快,但這涉及到測量方法和格鬥方式,踢拳並不將一擊必殺的格鬥效果放在首位,他們第一時間考慮的更多的,是拒敵,也就是把敵人控製在自己的攻擊範圍之內,守備範圍之外。

    實際上大部分站立格鬥技都在要求這一點,但是把這個作為首要要求的並不多,踢拳也隻是其中不那麽流行的一種。

    所有經過競技化的格鬥技,都不純粹了,觀眾要觀賞性,裁判要安全性,讚助商要延長時間,最後妥協之下,技戰勝也就是所謂的積分勝,相比之下是相當優秀的選擇了。

    而摔角,有它的特殊性,那些技巧都是實戰性比較好,危險性相當大的——既然要實戰力,那必然是危險的,因為起手的目的就不一樣。

    競技賽選手起手的目的是打中就行,還會計算得分,比如說擊中腹部3分,擊中頭部5分,那自然就會有人用腹部換頭部。

    可是實戰當中一下都不能讓的,打中頭輸了挨頓胖揍,難道打中腹輸了胖揍不來嗎?說不定頭被打破還好一些——看到頭流血有的人就不打了,但是肚子流血繼續打的可能性可就大多了,何況肚子不那麽容易流血。

    所以在鬥毆致死的案件中,因脾破裂肝破裂,膈肌痙攣心髒驟停而死亡的人,是比頭破血流死亡的人多的。

    徒手很難把人打得頭破血流,卻很容易打碎脾和肝,甚至折斷肋骨。

    而摔角選手雖然體型龐大,但是對敏捷的要求可一點都不低,或者說,正因為他們體型龐大行動不便,才更講究出手的瞬時速度,無論是柔道還是古典跤,都講究出手要如電光石火,動念即至。

    和站立技講究的格鬥策略,技戰術完全不同,自由跤是談不上什麽戰術的,隻有技巧和力量。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