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萬物皆波的保誌隆一樣,迪·傑相信萬物皆震,任何事物都有其特有的律動,說節奏也行,畢竟他是搞音樂的。

    可是把節奏和格鬥融合到一起,那理查德·梅耶就是個繞不過去的人:卡波耶拉並不是他創造的,也沒有因為他獲得多大的榮譽,但是因為他,出現在了世界各地,幾乎每一個城市都有孩子在玩兒。

    理查德·梅耶門徒遍地,桃李滿天下——這不是形容,事實如此。

    同樣的,另一個新秀達克·金也不容小覷,同樣講究節奏律動,身體的協調性,也是舞蹈的武道。

    這兩人都在洛杉磯。

    如果說梅耶對格鬥,對節奏理解更強,達克·金就強在姿態,純粹的舞蹈張力在格鬥中給人帶來的震撼無以倫比。

    至於迪·傑,他的音樂性在三人中是最強的,梅耶隻懂得和卡波耶拉融合的比較好的那些部族音樂,即使有新音樂出現,他也隻是借用,完全沒有原創能力,甚至在音樂賞析上,他也體會不到什麽藝術性。

    也就是說這哥們除了角度獨特,他聽音樂和任毛不懂的小白聽歌是一個等級的。

    達克·金原創能力有,但是不強,而且他主要做曲子,歌詞全靠臨場現編——當然,人家不叫現編,叫FreeStyle,好像還挺有格調的。

    然而迪·傑不太看的上,因為對於一首歌來說,精美的歌詞是相當重要的一部分,那是內容,如果沒有歌詞隻有曲子,就隻有內涵,沒有內容——內容人人都能懂,內涵?嗬嗬。

    說好聽了是一千個人眼裏有一千個哈姆雷特,說糙點兒不就是夏姬八猜,猜完了來個FreeStyle。

    作為一個享譽世界的音樂人,他不接受粗製濫造臨時救場的音樂,或許能有經典,但這種經典,傳不下去:

    現場帶上氛圍就是很好的,而離了現場再聽,人們很難確定那到底是音樂還是在有伴奏的罵街。

    達克·金原本是不接受迪·傑的批評的,他是個rapper,批評什麽的那就是挑釁,不服來個FreeStyle,罵不哭你他就退出樂壇。

    但是隨著他名氣越來越大,音樂越做越多,而且越來越多的接觸到迪·傑的團隊,他就發現了,如果黑人音樂就這麽幹下去,那一輩子也都就玩應兒,為什麽崇尚地下?因為能在地下活著起就很厲害了,到地上見光死,人人都渴望,誰也不敢去。

    迪·傑也做黑人音樂,很多東西和達克·金的表達方式是類似的,但是人家做得有文化,娘前麵加個彼其,即罵了人又有格調,問問家裏的枇杷樹,沒文化的人就幹瞪眼。

    一樣的事兒,為什麽別人就得到了不同的成就?

    所以達克·金和迪·傑的交流,比梅耶還要頻繁,但是梅耶對他們兩人來說,仍然是良師益友。

    梅耶從來都不是那種鎮壓一切的強者,他的弟子中,實力比他強的人有很多,但是他最強的,是人格魅力,是那種始終閃爍著理想光輝的眸子——這是一個把終生都奉獻給卡波耶拉推廣事業的誌誠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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