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磯有了工會之後,獵魔人的數量翻著番的長,與此相對的就是非自然事件造成的影響急速下降,很多原本有條件成為疑難案件的事件,很快就會被解決了,大量的寄身靈、地縛靈、邪靈還未出現,就被消滅掉了。

    這些東西通常是在受害人死亡後的七天之後才會成型,如果在這段時間受害人的冤屈得以解決,或者死亡地和屍身得到淨化,就很難出現這些詭異的東西了。

    不過也有壞處,那就是在這種情況下還能出現的怪物,都不怎麽好處理——放在過去這都是可以造成城市級災難的源頭。

    很不幸的是,這次這個食腦者,就幹出了六個詭異。

    這種沒有腦子的屍體,第一時間就應該被處理掉,可無論是FBI還是NSA,都覺得這玩應兒應該研究研究,說不定就能找到關於食腦者的線索,沒想到就在移交的時候,這六具屍體都變異了。

    很難說這裏麵有沒有人為因素,因為這六具屍體死亡間隔不算短,第一具和最後一具,在兩周以上,最短的就是那三個人販子,是在一小時之內被人分別幹掉的——

    探員們不明所以,還在猜測,但是凱文認為是食腦者從第一個受害者的腦漿裏得到了其餘二人的信息,然後馬不停蹄的去幹了。

    沒有腦子的變異屍,通常是行屍或者食屍鬼,但最怕是變成僵屍。

    行屍這東西是最低級的變異屍,它們隻是有活動能力,本能的追求活人血氣,活動能力隻比普通人好一點,實力有限,有把槍就能對付:打爛了放把火一燒就完事。

    而且行屍的智商並不比草履蟲高,這和它生前有沒有腦子是不是大學生一點關係都沒有。

    食屍鬼就麻煩一點,它們隻要一誕生,實力就和精英士兵不相上下,而且有很高超的學習能力——僅限於捕食,也就是打架,其他的就不要想了。

    和行屍一樣,食屍鬼誕生之後,會狂熱的追逐食物,也就是屍體——當然,它們不會介意把活物殺死之後吃屍體,實際上它們很喜歡新鮮屍體。

    這個食物是有排行的,一般來說同種最好,如果生前是隻狗,那麽成為食屍鬼之後,狗的屍體就比人的屍體好吃,雖然它們有就不嫌棄,但是還有偏好的。

    不過食屍鬼的麻煩在於,它們很狡猾,動得隱藏自己,埋伏敵人,能簡單的合縱連橫,活得久一點,就能和人類做簡單溝通——大概十年左右吧。

    最麻煩的就是僵屍。

    這種東西數量稀少,但是很可怕,它們並不一定吃人,但是一定會殺人,因為它們需要從活人身上汲取生命力量來維持自身的存在。

    僵屍天生就有簡單智力,和初生的食屍鬼不相上下,可隻要殺過十人以上,它們的智力就會與常人無異,這個時候,它們就開始恢複大腦功能,覺醒生前的記憶了——如果它們還有腦子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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