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證這些人能公平一戰,吉斯確實把大賽分成了幾個等級,初選的入門賽每天都有,這是用來篩選那些僥幸之徒的,什麽人都可以參加,要打上兩周十四場,再加一場從初級賽中來的選手,勝場超過十一場就可以晉級初級賽,每場參賽費二百,勝者獎金一千塊。

    初級賽每個星期有一場,要求更多一些,除了從入門賽升格,想要直接參加就得有流派推薦書或者定級書,比如柔道黑帶就可以直接參加初級賽,每場參賽費一千塊,勝者獎金一萬塊。

    中級賽每個月打一場,想要參加就隻有從初級賽打上來,十五場連勝或者打滿四十場勝三十,每場參賽費五千塊,勝者獎金五萬塊。

    再往上就是年賽,每半年舉行一次,中級場四連勝,或者打滿十二場七勝可以獲得資格,出場費兩萬塊,勝者獎金二十萬。

    而且年賽和之前的積勝賽不同,是選手們之間的淘汰賽,最後會有一個名次出來,冠亞季軍都有格外的獎金,依次為一百五十萬,一百萬,五十萬。

    連續兩屆冠軍,就可以得到格鬥王的頭銜,將退出年賽序列,直接作為終極賽的關主,接受其他格鬥家的挑戰。

    終極賽則是兩年一次,是團體賽,參賽選手需要由參加過兩次以上年賽的選手帶隊,每隊限三人,擂台車輪戰,擊敗對手全隊獲得晉級,晉級到最後的選手,挑戰格鬥王。

    因為是兩年一次,所以會有兩位格鬥王,這兩位格鬥王會在終極賽的開幕式上對戰,決定誰是這一屆的關主,失敗者會失去格鬥王的稱號,要從新在年賽再打過。

    比賽的規則自然就是地下拳台那一套,可以使用武器但不包括槍械炸藥,可以穿戴護具甚至使用暗器,可以帶寵物但是體重不能超過選手本人——這是因為有不少部落的選手會有諸如灰狼、豹子、鷹隼之類戰鬥夥伴,他們的實力一半甚至一多半係於此。

    吉斯在規則中,用極大極顯眼的字體反複強調“踏上擂台生死由命”,不過打死人的情況,應該隻會出現在年賽以上,畢竟中級賽以下很多人的實力就是想打死人也是不能夠的。

    而且說實話,能打入年賽的人,基本都是那些連勝者,積勝進入年賽的,第一輪就夠嗆了。

    這一套賽製下來,南區恐怕會有很多外地格鬥家駐留,這些人看著就非是善類,如果南區警局有空閑的話,搞不好就要找這些格鬥家的麻煩。

    所以吉斯和陳秦山才想辦法把警察和本地人綁在一起,然後使勁兒的調動本地人和外來人口的矛盾,激化衝突,又控製著他們的手下人,讓警察們得不到外來人口的消息。

    治安有他們管著,不會出問題——南區的穩定是必須的,不然他們哪來的錢——可是警察們的結案率,那看起來就是讓人感到悲傷的一個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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