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陛下!”

    無數女巫大臣恭恭敬敬走出。

    “哈哈哈哈!”李生薑終於狂笑起來,站起身,望向那一片無盡風暴之中,

    “在天空探索整整七個月,終於找到了,果然天空是有缺口的,這個缺口能通往三萬米之上,風眼之後,便是眾神之所!”

    格蘭瑟姆左手拄著法杖,右手持著盾牌,靜靜望著遠處恐怖風暴翻湧的震撼畫麵,他的身後,安靜站著數名女巫大臣。

    “陛下,那一場風暴,實在太過恐怖了,我們未必能...”

    有人低聲在身後輕聲提醒。

    “是啊,的確恐怖。”李生薑低語,即使透過遙遠的距離看向風暴,那種恐怖的威勢也壓得人心頭喘不過氣來,更別說穿越過去。

    “但是,我還是要嚐試一下。”

    李生薑捏緊了拳頭,眼眸蔓延著無盡的野心與堅定。

    都已經來到這裏了,我還在猶豫什麽?

    我輝煌的一生,開辟異世界文明,傳播科技,花費了無數年,終於抵達了傳說眾神之地,怎可以停滯不前?

    我有我的野心!

    他現在是六級巫師巔峰,但資質比死亡大帝墨杜薩遠有不如,這些年還沒有突破七級,甚至他有一種感覺,自己畢生,都未必有突破七級的契機,抵達當年墨杜薩最後突破的高度。

    畢竟他不是什麽天之驕子,他清楚的明白,自己的長處在煉金,種田研究,而不是修煉的才能!

    他甚至,沒有開辟出屬於自己獨有的巫術能力,還是使用三女巫時代的巫術。

    但此時,穿上“格蘭瑟姆”,他跨越了一個大境界,六級巔峰就有了七級巔峰的實力,也就是媲美當年的吉爾伽美什,史上最強英雄王的實力。

    “當年,智慧之神赫爾墨斯,降臨巴比倫,曾經對三女巫說過,吉爾伽美什有偽神的實力,那麽,我現在也相當於偽神,能否穿越這一片風暴,抵達眾神之地‘阿喀琉斯’?”

    他眼眸,有熊熊烈火燃燒,仿佛蘊含某種強烈期待。

    “你們,在這裏等著。”

    他輕輕一躍,手持法杖,仿佛在踏足無形的階梯,一步步登頂而上,走進天穹之上的無盡風暴之中。

    轟!

    風暴在咆哮。

    “今日,地麵上的凡人,巴比倫王國,就由我來,覲見天上的眾神!”

    嘩啦啦!

    無形的風暴仿佛鐮刀,割裂他的煉金肌膚,要把他吹向遠方,難以穩定身形,可是在李生薑的麵前,卻是閑庭信步。

    “王!”

    “這些年,王已經強大到了這種地步!”

    身後無數女巫麵色激動。

    王的實力,已經抵達了匪夷所思的境界,單單這一手,就讓她們無法想象。

    “這家夥,擊敗了墨杜薩的這些年後,現在已經強得可怕了,簡直非人類。”

    許紙看到這一幕,微微皺眉,也覺得有些心驚膽戰,

    “這個電風扇,可不是平常家用的,是工業用的,貴的要命,兩萬多人民幣一台,之前有個滅世大洪水,本來是打算有什麽情況的時候要清理沙盤,打算搞一個滅世大風暴,誰想到現在用在了這裏.....一擋的強度,已經強得連一本新華字典,都能快速翻頁,然後輕易吹飛。”

    可現在,連一本字典都能吹飛,而吹不飛一隻在空中的小螞蟻,簡直是難以置信。

    “你的勇氣可嘉,但不可能讓你上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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