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型課程和實踐教學諸環節是培養法律執業者基本素養的重要環節,雖然法學實踐教學理念有了一定的提升和更新,但實踐教學的重要地位尚未引起足夠的重視。

    (二)學生主體地位沒能得到充分發揮

    法學實踐教學能夠通過各種實踐類型鍛煉學生不同能力,但是大多情況下是教師在將自己的意願加在學生頭上,學生不能夠主動探索問題的處理,因而形成不了自己的東西,學生應用理論解決問題和適應社會角色的能力仍比較弱,動手能力也受到了一定的限製。

    (三)實踐教學尚未形式化、模式化、係統化

    實踐教學的推進有賴於實踐教學模式的形成。現有各高校實踐教學一方麵發展極不平衡,難以形成實踐教學的整體氛圍;另一方麵整體上處於不發達狀態,難以形成可供參考、借鑒、推廣的經驗。

    究其原因,這主要是對實踐教學研究的忽略,不能給予其強有力的推動和支持;實踐教學缺乏必備的師資;實踐教學缺乏足夠的投入等原因造成的。

    三、法學專業實踐教學的改革與完善

    (一)以基地建設為基礎,鞏固實踐教學的成果

    製約法學實踐教學模式的一個主要因素,在於現代化教學設施的缺乏。對於實踐性法律課程而言,教師需要經常性地給學生演示大量法律文書、提供大量案例素材,學生也需要借助多媒體及互聯網查閱相關法律文件和法律信息,並對教師提出的問題進行響應。在當前教學投入還一直無法滿足改革需要的情況下,應因地製宜,充分利用現有的社會資源,借助社會力量,建立穩固的實踐教學基地。

    穩固的實踐基地是法學實踐教學的基石。隻有有了較為完善的實踐場所,實踐教學改革才能得以順利地開展。為此,我們經過多方努力,精心篩選,先後與西安市多家法院、檢察院、律師事務所等部門建立了正式的社會實踐基地關係,配備了專門的實踐基地指導人員,開展定期的實踐活動,並聘請了多家司法部門的法律工作者作為校外研究員,對法學教學和研究作相關的指導,為實踐教學活動提供業務指導和幫助。

    (二)以實踐內容為核心,優化教學內容

    教學內容的改革是法學實踐教學模式建立的核心,我們對傳統的人才培養方案進行了適當的修改,除增加或調整基礎課程和綜合知識課程之外,還通過開設選修課等方法適當增加實踐性法律課程,使課程設置體現出更多的實務特點。

    首先,根據法學知識學習從基礎到實踐的漸進性順序,及時將近幾年有關的教學成果運用於具體的教學中,製定了相關課程的教學大綱,編寫了電子教案和教學參考書,實驗大綱,考核大綱和試題庫的建設,購買了中央電視台《今日說法》節目的光盤及大量的實踐教學軟件。

    其次,結合學生的專業特點和就業趨勢,對部門法進行篩選,強化相關部門法的教學,對教學內容進行了必要的增減,修正不當,剔除陳舊,吸納新知,側重於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民事訴訟法、合同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等課程的實踐教學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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