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注”此及下章,當是大曆元年,初至夔州時,見其習俗而作。《史·滑稽傳》:負薪而食。

夔州處女發半華①,四十五十無夫家,更遭喪亂嫁不售②,一生抱恨長谘嗟。(此傷夔女之哲期不嫁者。《杜臆》:喪亂嫁不售,蓋男子陣亡,無娶者。)

①《白帖》:處女,室子也。

②《類苑》:無鹽女,姓鍾離,名春,貌醜嫁不售。

土風坐男使女立①,男應門戶女出入②。十有八九負薪歸,賣薪得錢應供給。至老雙鬟隻垂頸,野花山葉銀釵並③。筋力登危集市門④。死生射利兼鹽井⑤。(此備敘夔女之苦。《杜臆》:登危采薪,集市賣錢,以供給一家,且不顧死生,而兼負鹽井,其勞苦極矣。然野花山葉,比於銀釵,則當之者以為固然而忘其苦矣,此尤可悲也。)

①陸機詩,“土鳳清且嘉。”

②傅玄《豫章行》:“男兒當門戶,墮地自生神。”古詩:“鍵婦持門戶,亦勝一丈夫。”

③《吳越春秋》:“鬻薪之女。”陸遊《入蜀記》:“峽中負物賣,率多婦人,未嫁者為同心髻,高二尺,插銀釵至六隻,後插象牙梳如手大。”

④《抱樸子》:“登危涉險。”

⑤《蜀都賦》:“乘時射利,財豐巨萬。”

麵妝首飾雜啼痕,地褊衣寒困石根。若道巫山女粗醜,何得北有昭君村①。(此見其形容困悴而為憫惜之辭。“鶴注”《負薪行》言夔州之女,故以昭君村結之。依詩三韻,分為三段。)

①“錢箋”《寰字記》:歸州興山縣,有王昭君宅,即此邑人也,故曰昭君之縣。村連巫峽,香溪在邑界,即昭君所遊。《方輿勝覽》:歸州東北四十裏,有昭君村。《琴操》雲:昭君死塞外,鄉人思之,為之立廟。廟有大柏,又有搗練石在廟惻溪中,今香溪也。廟屬巫山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