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認識的本質

    眾所周知,認識活動是人類特有的活動。認識的本質是指人們在實踐基礎上主體對客體的能動反映。而對客觀事物的反映又是同人所特有的能動性、創造性不可分離的。由實踐所決定的人的認識活動,是要通過現象認識本質,形成概念,並運用概念進行判斷、推理,這就產生了人特有的能動的抽象活動和創造性思維。在科學的抽象活動中,認識主體的能動性、選擇性和創造性得到顯明的體現。人們為了從事實踐活動,不僅必須認識事物的本質和規律,而且還必須使這種認識符合主體的需要,這是一種能動的、創造性的反映活動。人的認識既是客觀事物的“摹本”,又是為客觀事物提供“藍圖”。

    為了能夠進一步理解認識的本質,我們應該深入到對認識活動過程與認識活動結果這兩方麵內容的研究。大家知道,認識是認識活動與認識結果的統一,一定的認識活動過程必然要產生一定的認識結果,一定的認識結果是由一定的認識活動過程產生的,沒有無過程的結果,也沒有無結果的過程。

    就認識作為活動過程來說,認識是人與世界之間的信息變換過程。在這一變換過程中,認識主體必然要有一定量的時間、精力、信息等方麵的投入,我們難以設想這一認識過程是沒有任何自覺的投入的純自然過程,雖然,不同的認識活動會出現投入量的漲落,但決不會毫無投入,投入的中斷意味著認識過程的停止,認識活動也就無法進行。

    自覺的人在其認識活動中必有一種自覺的投入意識,自覺的人根據其所要實現的認識目標,總是要進行一定量的時間、精力、信息等方麵的投入,以使認識目標得以實現,否則就難以實現自己的認識目標。例如,A要認識B,A要實現對B的認識這個目標,A總是要投入一定量的時間、精力、信息等,這樣,A才有可能認識B,否則A就不可能達到對B的認識。

    認識作為結果是認識主體對認識客體的能動的、創造性的反映。在認識結果中,一方麵滲透著認識活動過程中所投入的認識主體因素,另一方麵還滲透著認識過程中所投入的認識客體的信息。

    認識結果中之所以滲透主體性因素,是因為認識主體具有認知定勢。所謂認知定勢是認識活動中的一種主體能力。大體上它包括經驗知識、理論知識和意誌、情緒等諸方麵的因素。這些因素都是人們在一定的曆史條件下和具體的社會環境中(包括知識背景和文化傳統)通過後天的不同形式的接受活動和同化活動而形成的。它們互相聯係、互相製約、協同作用,形成主體現實的認知定勢係統結構。當認識主體在進行認識活動時,他的認知定勢會隨之起作用,並會隨著認識主體活動的進行而被投射到認識客體、認識結果中,從而使認識結果中凝結著認識主體的因素。事實證明不同的主體之所以對同一對象產生不同的認識結果,是因為不同主體的認知定勢因素的參與而決定,若沒有主體的認知定勢因素的參與就不會得出不同的認識結果。例如:同是一部《紅樓夢》,魯迅指出,“單是命意,就因讀者的眼光而有種種,經濟學家看見《易》,道學家看見淫,才子看見纏綿,革命者看見排滿,流言家看見宮闈秘事”。

    正因為認識結果中滲透著主體性因素,所以在關於認識的本質的討論中,有人提出了建構論、重構論、選擇論以至創造論。這實際上是對於認識的主體性因素的不同理論反映。

    認識結果中之所以滲透著認識客體的信息,是因為認識過程是主體對有關客體信息進行接收、加工、存取和輸出的過程。這樣,認識結果中就滲透著來自客體的信息。例如,由若幹個橢圓,按一定方式圍著一個共同的圓心,組成一個圖形。讓不同的人去觀看這同一個圖形,會得出幾種不同的認識結果。有人說它是一朵花,有人說它是一個茶杯墊,第三個人說它是原子結構的模型,第四個人說它表示人造衛星繞著地球旋轉。這些不同的認識結果中盡管滲透著認識主體原有的不同認知定勢因素,然而在它們之中還滲透著客體的信息,這一客體信息出自由一個圓心和周圍多個橢圓按一定方式組合在一起的圖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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