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現代文物鑒定同古代文物鑒定的目的是一樣的,都是為了揭示文物真實的內涵與價值。但近現代文物價值的鑒定更側重於它的史證性,這就要求必須緊緊圍繞史料和相關背景資料,深入調查研究,去偽存真,去粗取精,準確把握其內在價值。

    1.收集完整和確實的原始資料作為鑒定的直接依據

    近現代文物距今相去不遠,有些文物的相關當事人尚且健在,通過這些當事人取得的第一手資料是最寶貴的,也是最為可靠的鑒定依據。但現今大多數近現代文物的有關當事人和參與者在世的已不多,如不及時對原始資料進行科學、係統的搜集,在不遠的將來就可能產生曆史物證上的缺環,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失。原始資料收集的內容包括:文物保存者與該件文物的關係;該件文物完整的流傳過程;有關人員提供的材料、訪問記錄或錄音資料,以及與該文物相關的曆史人物和曆史事件的著錄或檔案資料等。

    資料的搜集應遵循科學、客觀和完整的原則,這是做出正確鑒定結論的前提。主觀的、片麵的或錯誤的材料是造成錯誤鑒定的常見原因。為取得客觀、完整的原始材料,除了搜集保存者本人提供的情況和資料以外,還要深入調查研究,盡可能多地搜集其他知情者所知的情況,有時還要深入現場第一線,全麵了解文物背後的情況。對於通過調查所取得的資料,要加以篩選、整理和衡量,分清哪些是主要的,哪些是次要的,並將可疑的材料認真複查、核實,然後將核實的主要材料加以綜合分析,理清它們之間的相互關係,為確定正確的鑒定結論奠定基礎。

    虛假的和沒有價值的近現代文物,在原始材料上所反映的內容必然曆史背景不清,沒有完整有序的流傳過程,提供的材料史實不符或前後矛盾。即便是真的近現代文物,如果缺乏科學完整的背景材料,或失去了有序的傳承過程,也就失去了近現代文物作為史證的重要意義和價值。脫離了其曆史內涵的近現代文物就會失去原有的曆史價值和科學價值,甚至會變成無用的廢品。如某一偉人所用的物品,失去翔實的原始材料作為佐證就無法說明任何問題,變得毫無價值。不明拍攝時間、地點的老照片,其曆史價值也會大大降低。

    2.搜集文物本身的資料作為鑒定的輔助依據

    對文物本身的檢查必須係統和全麵,盡可能地搜集可以作為鑒定依據的線索,尤其是文字類的材料。比如一些工業產品上有生產批號、產品編號、生產廠家,以及材質、加工方法、使用痕跡等均可作為鑒定的輔助依據。

    3.利用現代科學技術的檢測結果作為鑒定的參考依據

    近現代文物中有許多是工業化時代的產物,種類千差萬別,有些已不能單純憑借專家個人的經驗來對文物進行鑒定。現代科學技術作為輔助手段在文物研究領域的應用已日益廣泛,如X射線熒光分析法、電子探針顯微分析法,甚至DNA檢測法都已應用在某些重要文物的鑒定上。但現代技術手段並不能完全替代傳統的鑒定方法,對於各種先進儀器設備所得出的分析結果,還必須結合文物本身和相關的其他資料,進行全麵綜合分析後才能得出正確的結論。

    三、對於鑒定標準的把握

    同古代文物一樣,近現代文物隻有經過考證鑒定才能判明其價值,而鑒定則必須有一個標準。1987年文化部頒發《文物藏品定級標準》,要求全國各博物館將館藏文物按其價值區分為珍貴文物與一般文物,將珍貴文物分別定為一、二、三級,以利於保管、維護、研究和利用。2001年又對此標準作了修訂,重新頒布。由於文物的門類、年代、製式、材料(質地、成分)、造型、工藝、規格、性能、產地……以及物主的身份、地位、活動、背景、流傳經過等,千般萬種,千差萬別,有些方麵有可比性,有些方麵沒有可比性,情況非常複雜,因而期望有有一個“度量衡”式的標準,去準確地“對號入座”是不現實的。現行《文物藏品定級標準》是一個有較大包容性的原則性標準,也就是一個相對通用的尺度。在鑒定工作實踐中,要根據文物的具體情況,經過反複的斟酌比較才能把握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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