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出來驅散濃霧的時候,顧老三正在河邊挖坑。

    看著被某人平放在坑邊的母狼屍體,王平終於想起來,那句“前有流水,背靠大山”的描述是在哪看的了。這特麽分明是一處傳中的風水寶地麽。

    一想到自己和某人就在這“寶地”上睡了一晚,某獾就覺得身上涼颼颼的。

    吃不吃狼肉,王平倒無所謂。但是某獾的肚子很不爽,從剛才開始就罵罵咧咧的,就算吃著牛肉幹都不消停。

    帳篷已經被顧老三收了起來,火堆裏也添了新柴。同時某人還用工兵鏟鏟了一鏟子火炭,扣在車下,烘烤著發動機的位置。

    也虧了那頭母狼,顧老三準備挖坑的時候,才想起自己還帶了把折疊的工兵鏟。

    就在王平身邊不遠的位置,那隻狼崽,依舊毫無反應的蜷在毯子裏。一點生氣也無。

    要按王平的想法,既然都決定了要把那條母狼安葬,莫不如把這狼崽子也扔坑裏去,也省的人家母子分離。

    可惜顧老三此時帶著一股子執拗,就連直播間的網友們都覺得,這狼怕是活不過來了,他還是不信邪,非能緩過來。

    為了讓自己的決定更具服力,這貨還給大家舉例子。在老家村裏,有一年冬特別冷。結果村裏一戶人家的狗子夜裏下了崽,主人家不知道。等到亮,狗都僵硬了。主人家把狗挪到屋子裏用被子蓋住,最後真的救活過來。

    故事的真實性無從考證,不過王平估計,就以盛家塢那幫村民的話癆屬性,等傳到顧老三的耳朵裏,都不知道是經過幾次改編的版本了。

    因為混著各種石頭的原因,顧老三的挖坑進度很是緩慢。想著一時半會兒都出發不了,王平幹脆回到車裏,拿出自己放在儀表板下的平板電腦。

    大致計算了一下距離,王平估計,還需要大概兩的時間,才能靠近任務簡報上標出的金雕王的大致活動範圍。

    “也不知道盧克他們到哪裏了。畢竟是專業選手,肯定比顧老三的速度快吧……”某獾暗暗想著。

    在山穀的另一側,50公裏外有一座縣城。名字極具特色,藏語意為“光明”,但音譯的名字卻叫“尼瑪”。

    此時就在尼瑪縣的招待所門口,一輛改裝的悍馬停在這裏。隨著司機按了兩下喇叭,過了一會兒,一個身穿藍色衝鋒衣,帶著墨鏡的女子,拎著一個帆布包,還背著一個類似琴匣的大盒子,從招待所的大門裏走出。

    女子的身材看起來有些臃腫,同時拎著包的步伐有些亂,似乎很吃力。等到拉開後側的車門,車裏就有人伸手,接過了女子的包。

    坐進車裏,把背後的盒子扔在後座上方,女子摘下墨鏡,露出後麵的麵孔。

    雙眼皮,略顯蒼白的膚色,臉上帶著一些雀斑,嘴唇略顯得有些厚。雖談不上多醜,但也絕不顯得好看。當然,車裏坐著的幾人,卻是不敢在臉上露出任何嫌棄的表情的。

    “袁姐,二子報告,已經有兩撥人進了野馬灘了,我們是不是也快點?”副駕駛上,一個維族麵孔的男子回身道。

    不過看似維族麵孔,但男子嘴裏的卻是英語。

    “怎麽?你很著急?”女子麵無表情的瞥過一眼,清冷的聲音,讓車內的幾人神色都是一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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