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笙不知不覺將秦煥的言論說了出來,說完靜靜地聽著水聲,過了會兒,並沒有想得更明白,就對湛長風說,“你的方法不管用,你覺得什麽是孝道,什麽是修身?”

    跟湛長風談孝道無疑是一個大坑,帝王家不在乎這個,非要說的話,就是在不涉及到自己利益的情況下,對親長抱以一定尊重。

    但孝道作為一種人文層麵的統治手段,有極其重要的作用。不過作為一個修道人,這些不足以言論。

    湛長風望著奔騰的水流,道,“這很難一概而論,你聽說過神州吧,那裏的孝道提倡養親敬親.順親諫親.傳宗接代.喪親祭親.立身立功以顯父母,簡而言之便是保證父母的生前身後事,延續父母的意誌,活成父母的樣子,對父母唯命是從,並積極生兒育女,保證父母死後有人祭祀。”

    “老師的理念跟這有一部分相同,但我覺得不合理。”餘笙搖搖頭,“我認可反哺父母.敬重父母的做法,人和畜生之別,就在這裏。但我不認為子女要活在父母的控製之中,人該有自己的意誌,而不是誰的提線木偶。”

    餘笙斟酌,“我認為的孝,是能體現一個人的人格魅力,不是禁錮一個人的思想意誌。”

    湛長風道,“你不是很明白嗎,那你在糾結什麽?”

    “...如果父母不值得孝順呢?”

    “以直報怨還是以德報怨,不都是你自己的選擇?”湛長風不是很理解這種糾結,“能舉個例子嗎?”

    餘笙愣怔了一下,“比如,遺棄或殺子女。”

    湛長風想到了那些被親生父母買賣的孩童,想到了易子而食的現實,“父母不是父母,還要孝來幹嘛,在我這裏,他們犯了棄孩罪.殺人罪,最起碼也是終身監禁。”

    神州原本的觀念裏,父母給了孩子生命,就掌了他們的生殺大權。孩子就是父母的附屬品,想賣就賣,弄死了也沒人管。

    這是對生命最惡意的貶低。

    所以在湛長風新編的律法中,點明了人的獨立性,任何惡意危害他人生命健康的行為都要嚴懲不貸。

    糾正“女子是男子的附屬品”.“孩子是父母的附屬品”這兩個觀念,幾乎是她所有政令裏的基礎理念。

    餘笙哭笑不得,以為她在開玩笑,“藏雲澗沒有這種法律。”

    “這就是藏雲澗規則的漏洞,也是它不能平衡律法和修道者的地方。”

    藏雲澗是一個大集體,裏麵還有世家.門派這些小集體,他們有自己的規矩,且所有家規戒律上幾乎都有處罰打殺弟子.族人的條例。這就注定了司巡府不能在他們殺門人時上去阻止,自然也就沒有理由管父母對小孩買賣還是虐待。

    餘笙發現自己錯了,她是在認真地討論這個問題。餘笙想到林先生曾說湛長風提出了“法以治國,律以治世”,現在認真想來,確實符合這人的風格。

    “你似乎喜歡以某個標準劃分對錯。”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法高於一切。”湛長風道,“生靈能混淆對錯,能被種種因素影響判斷,但規則不會,就算你曲解了它,它還是在那裏。”

    餘笙不太同意,“規則也是人定的,你如何知道規則一定是對的。”

    “......”

    她的質問其實算不上質問,湛長風能回答得上來,但是到嘴邊的話又咽了回去,她沉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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