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新婚大喜之日,他們既未咚咚鏘鏘地敲鑼打鼓、嘀嘀嗒嗒地吹喇叭,也未劈裏啪啦地放鞭炮,更沒有騎大馬、坐汽車,而是由娘家的人陪伴著連霞,一起步行到春海家,就算結婚了——這真如清代著名書畫家鄭板橋所描繪的“刪繁就簡三秋樹,領異標新二月花”啊!

    待到婚後多日,連霞不經意地笑問春海:

    “當時你為什麽少給我300塊錢呢?”

    “你看這家裏,上有媽媽和哥哥、嫂子們,下有弟弟、妹妹和侄子們——這老少三輩兒一大家子,花銷太大,家裏實在沒有錢呀!”春海既飽含著摯愛深情,又帶著幾分歉意地解答,“媽媽把我們拉扯大很不容易,還沒有享過什麽福,以後的日子,肯定會好,而且會越過越好,到那時,我再加倍補償你!我的意思是:我們以後的路還很長,現在,我們寧可手頭兒緊巴點兒,讓你先受點兒委屈,也不能讓媽媽為我們的結婚錢操心、發愁——我這個想法和做法,你理解和同意麽?”

    性情爽朗的連霞,聽了春海的話,又是一串搖銅鈴兒般的笑聲,然後粲然作答:

    “我當然理解和同意!你是最了解我的,我是為你而來——你就是一分錢的聘禮,我也嫁給你!你家裏再難、再苦,我也心甘情願,而且永不後悔!你可以看我以後的表現嘛!”

    俄國作家契訶夫講:

    “麵貌的美麗當然也是愛情的一個因素,但心靈與思想的美麗,才是崇高愛情的牢固基礎。”

    這對中國農村青年的純真愛情,就有著這樣的“牢固基礎”,所以,當持重而又熱誠的春海,一聽完連霞這簡短而深摯的回答,就情不自禁地又把她緊緊地摟在懷中,還用手柔愛地拍著她的後背,喃喃地說:

    “霞,我知道了,我相信你……”

    此時,兩顆純潔而真誠的愛心,幸福而甜蜜地貼在一起,融在一塊,合二而一——恰似印度哲人泰戈爾所言:

    “愛就是充實了的生命,正如盛滿了酒的酒杯。”

    項連霞果然是個言行一致、不怕吃苦受累的好兒媳婦。她同父母在一起時,隻3人,做飯少,有點兒就夠吃了。可嫁到春海家以後,情況可就大不相同了。她剛來時,給全家人做稀飯,舀了半小碗兒米放到鍋裏,以為就夠了。站在旁邊的婆母笑笑說:

    “不夠,還得舀。”

    她又舀了一小碗兒,問夠不夠,婆母笑答:

    “差多呢,你就舀吧。”

    連霞一連舀了好幾小碗兒米,比她家蒸幹飯用的米還多——煮這一大鍋稀飯,全家人一頓就都喝光了!蒸一大鍋兩籠屜兩手對口大的饅頭,一頓也都能吃完。在街上買1元錢一堆的菜,炒好放在桌子上,孩子們一放學,就饑不擇食地一掃而光;等大人們回到家,還得再花1元錢買堆菜,炒炒就飯吃。

    連霞這才知道:人多飯量大,我必須適應新情況,要多做飯菜,做足量;可又不能剩得太多,造成浪費。僅僅經過幾天的實踐,她就掌握了在此做飯的規律和數量,很快成了這個十多人大家庭勤勤懇懇的幹練“廚師”!

    連霞結婚時,把自己多年積攢的1千元梯己錢也帶來了。春海家生活拮據,她就不斷地向裏搭錢。有一次,全家長時間未吃魚了,她自己花錢,買了2斤帶魚熬著吃,大夥兒高興極了。至今還都說她熬得那頓帶魚“倍兒香、倍兒香”,連霞聽了則說:

    “哪裏是我熬得魚香呀,是大夥兒好久不吃魚,嘴讒啦,所以才覺得格外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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