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四口人都走了,但沒有真正意義上的遷移,他們住進了城裏。

他們離開了自己比較寬敞的家,也離開了自己舒心的生活,一家人擠進了一個窄小局促的小屋。他們要在那兒住上至少十年。

他們出去的原因僅僅是為了孩子。他們把兩個孩子送進了一所優等學校,同時,他們也想省點生活費,還有一個更重要的原因,他要監護好兩個孩子,不讓他們進網吧,更怕他們學壞。

為了孩子,他們打亂了家裏正常的生活規律,妻子專門為了孩子去做飯,丈夫為了孩子在城裏打工賺錢。

他們從沒想過要去享福,他們的心裏隻有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