朐山。

    甘寧和麋芳並肩而立,看著漸漸成型的大營,臉色平靜。

    淳於瓊率領三萬大軍由下邳趕來,三百裏路走了半個多月,甘寧和麋芳都等得不耐煩了。他們在孫策麾下作戰,都熟悉一句孫策等人經常提及的話:兵貴神速。但淳於瓊似乎沒聽過這句話,他不是神速,他是龜速,平均每行軍二十裏,隻有規定行程的六成。

    甘寧從廣陵趕來,在淳於瓊之後出發,卻比淳於瓊先到。

    “真慢啊。”麋芳一聲輕呼,轉頭看了一眼一旁案上的漏壺。漏壺顯示,從第一支隊伍出現到整個大營基本完成,淳於瓊的部下用了近兩個時辰。這也能理解淳於瓊為什麽走得這麽慢了,他需要更多的時間拔營、立營,用於趕路的時間自然就少了。

    甘寧笑道:“他們應該是被將軍的奔襲搞怕了。”

    麋芳咂咂嘴。“是啊,將軍雖然不在徐州戰場,但他的影響卻無所不在,無形中就為我們爭取了十時間。有了這十時間,淳於瓊別來三萬人,就算再來三萬人,他也拿我們沒辦法。”

    甘寧轉身看看麋芳。“你想固守待援?”

    “不固守待援,難道還能主動出擊?”麋芳笑道:“那可是三萬人,我們兩人加起來不到三千,就算加上我麋家的部曲也不到五千,固守綽綽有餘,出擊就太冒險了。”

    “那隻是三萬人,不是三萬兵。”甘寧看著遠處的大營,輕笑一聲:“兩個時辰了,陣形還是這麽亂,可見這些人有多少懈怠。他們一定以為我們不敢出擊,這才如此放肆。既然他們把破綻露得這麽明顯,我要不踢他們兩腳,怎麽對得起他們?”

    麋芳眨著眼睛,一時心動。正如甘寧所,淳於瓊的兵力是不少,但算不上精銳,和孫策的部下比起來,這些人簡直就是一群流民,連流寇都算不上。趁他們立足未穩進行突襲,挫其銳氣,的確是一個不錯的選擇。不過,突擊也是有危險的,畢竟對方是三萬人,一旦他們亂了,踩也能踩死饒。

    “你準備怎麽突擊?”

    “兵在精不在多,將軍伏擊文醜隻用了兩百騎,突擊時隻有十餘騎,我想,對付淳於瓊這種蠢物,帶一百人足夠了。”

    麋芳用力地點點頭。“好,我助你一臂之力。”

    甘寧搖搖頭。“不,你守好莊園,不到萬無一失,不可出擊。如果我陷進去了,你就算去也救不了我。如果我沒陷進去,你更沒必要出擊。你把騎兵準備好,到時候突陣斬將,直取要害,再把這些亂兵攔住。這麽多勞力,如果能留在朐縣做工,我們的港口拓建可以快很多。”

    麋芳大笑起來,指指甘寧。“難道將軍喜歡你,你們真是稟性相契,生的君臣。興霸,你找到了命中的明主,卻看錯了我。我助你一臂之力,不是要領騎兵出擊,而是要派人勞軍。”

    甘寧訝然。“勞軍?”

    “是啊,淳於瓊趕了這麽遠的路,一定又累又餓。百裏之內,都沒什麽豪富之家,除了我麋家。我派人送點禮物去,再送些酒食,淳於瓊一定不會拒絕。等他們喝得大醉,你再突營,豈不是事半功倍,比我領騎兵助你突擊還要有用?興霸,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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