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蒙今十四,和龐統一樣大。論生日,他比龐統大兩個月。論身高,他至少比龐統矮半頭。陳到最有感觸,他一隻手就能將呂蒙提起來,輕飄飄的沒點重量。看他這麽怕孫策趕他走,心中莫名的一軟。但他什麽也沒,隻是用手臂摟緊了呂蒙,免得他從馬上摔下去。

    呂蒙感受到了陳到的關心,鼻子一酸,眼眶紅了。

    “才十四歲,為什麽不去讀書?”

    “我家門戶太低,書讀得再好也做不了官,不如當兵吃糧。將軍的募兵令不是上可以求太平,中可以守家園,下可以求富貴嘛。我就想求富貴。”

    呂蒙在野地裏凍了一夜,也餓了一夜,渾身冰冷,一邊話一邊擤清鼻涕,又沒地方擦,隻好四個手指輪著擦,四個指頭都擦得髒兮兮的,就隻能握在手裏,卻堅決不肯擦在陳到的大氅上。孫策見了,從懷裏掏出手帕遞了過去。

    “用我這個吧。”

    呂蒙接過手帕,訥訥地道:“將軍,我……髒呢。”

    “送給你了。”孫策又解下大氅遞了過去,讓陳到將呂蒙裹起來,又讓人取了一些幹糧和水給呂蒙。呂蒙接過大氅,緊緊的裹在身上,剛咬了一口幹糧,眼淚就下來了。他強忍著,大口大口的啃著幹糧,噎得直伸脖子,卻顧不得停下來喝水。孫策也不話,一邊走一邊看著呂蒙狼吞虎咽,心裏暗自感慨。三國名將中,呂蒙是最富功利心的,因為他出身實在太差,不僅是地位低下,關鍵是窮,窮得連飯都吃不上。若非如此,哪有十五六歲的孩子就去當兵的。

    貧賤難可居,脫誤有功,富貴可致。這話聽起來就令人傷福脫誤有功,這就是撞大閱意思,純屬賭命啊。即使在他姊夫身邊,他也沒少受欺負,最後竟因此殺人。他不是好殺,實在是忍無可忍,無路可退,隻能奮起反擊。

    汝南是大郡,水利設施完備,各種水陂隨處可見,良田萬頃,又是黨人名士的聚集地,以道德相尚,照理不應該有呂蒙這樣的情況,但事實就是如此殘酷,汝南的窮人一點也不比別的地方少,否則也不會有那麽多人成了黃巾軍,而且持續時間一點也不比那些窮的地方短。

    名士?我呸!

    孫策很清楚,名士看不上他,他也看不上名士,隻是情勢所迫,不可能畢其功於一役,隻能緩步推進。他暫時不能拿汝南世家怎麽樣,但是這一不會太遠,他遲早要收拾他們,奪取被他們兼並的土地。土地兼並就是痼疾,不論他們是怎麽兼並的。平均地權也是必備手段,區別隻在於緩還是急,強奪還是贖買。

    “將軍,你留下我吧,我什麽都會做。”見孫策沉默,呂蒙不安的請求道:“我……我雖然沒能通過考核,可是我的身手不比那些郡兵差。這位大人可以為我作證。”

    孫策看向典韋,典韋點點頭。“的確是個好苗子,很靈活,敢打敢拚,雖然還夠不上義從營的標準,卻比郡兵強多了。好好練幾年,不會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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