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

第六十二章小過卦(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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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過:亨,利貞,可事,不可大事。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彖曰:過,者過而亨也。過以利貞,與時行也。柔得中,是以事吉也。剛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有飛鳥之象焉,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順也。

    象曰:山上有雷,過;君子以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

    艮下震上,名雷山“過”。中間二剛爻是“大過”卦中的四剛爻減為兩剛爻,兩端的四柔爻則由“大過”卦中的二柔爻增為四柔爻。在大過卦中隻有初爻與六爻為陰爻,過卦中是初爻、二爻,五爻、六爻為陰爻,所以叫過。象曰:“山上有雷,過。”雷本來是空中發生的,而此處的雷發生在山上,有一種過之象。

    亨,亨通。“大過”卦中的“亨”排在卦辭末句,而“過”卦的“亨”則排在卦辭之首。這明“過”的程度上有區別,此卦“過”得不太多,所以一開始就能亨通,“利貞。”“大過卦”中無此句卦辭,這就明過得太多了,離正固太遠了。所以彖曰:“過以利貞,與時行也。”在過中有利貞,利於正固。“與時行也”,因為過基本上還是跟著時間偕行的。隻要調整一下就沒問題,所以它一開始就亨通,也利於正固。“可事,不可大事。”事,為百姓的日常事務,大事為國家大事,公共的大事。處於過的這種環境之中,如果要幹大事,就容易偏離正道。因為事情太大了,影響太大了,開始差之毫厘,往後就謬以千裏了。如果是日常中的事那問題就不大,錯一點也容易糾正。所以“彖”曰:“柔得中,是以事吉也。”“剛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飛鳥遺之音”,這個鳥在上飛,在沒有看到鳥的時候是先聽到鳥的叫聲,當你聞聲望去時,鳥已經飛過了,不過過得不多,還有餘音嫋嫋。

    如果是大過,那遺音都沒有了,這個比喻非常恰當。這裏從鳥的聲音來講過。實際上這裏揭示了一個物理現象,光速比音速快。“不宜上,宜下。”為什麽不宜上,而宜下呢?

    從卦畫上來看,卦畫中間兩個陽爻,就相當於鳥的身體,兩邊上下的四個陰爻為展開的翅膀,飛起來了。但不可再往上飛了,如果不斷地往上飛那就太危險了,所以不宜上,宜下,往下飛當然沒問題,因為往下有它的棲身之處!

    “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順也。”這裏有飛鳥之象,就是剛才講的,卦畫象飛鳥。“上逆而下順也”,這也是從卦畫上來講的。你們看這爻是往上的,下卦的兩個陰爻在下,一個陽爻在上,這是陰爻承陽爻,這是順的。

    到了上卦就不同了,上卦是陰爻乘陽爻,這就是逆了,陰乘陽就是逆,陰承陽為順,所以是上逆而下順也。

    “山上有雷,過。君子以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金景芳先生:“世上事物都有一定的質的標準。不及或過那個標準便不是那個事物。但是有些事物可過,過之而不為過。如行之過恭,不失其為行;喪之過哀,不失其為喪;用之過儉,不失其為用,就是可以過的事物。”

    初六:飛鳥以凶。

    象曰:飛鳥以凶,不可如何也。

    爻辭解析

    以,是因,飛鳥正因為在飛,在向上飛,向上為逆,故有風險。所以象曰:“飛鳥以凶,不可如何也。”如何呢?“不宜上,宜下”,就是這個意思。

    六二:過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無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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