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的烈火

第二十一章 苦逼的生活(1/2)

    其實,從剛開始,我就有些懷疑,憑我爸那樣的德行,怎麽會有這樣一個年輕的女人對他死心塌地,原來,我是進入了一個局。

    從那次洗澡,洗手間的門縫裏鑽進去,就在也出不來了,我是在難以想象,這個我深愛的女人,竟然會是要殺了我的人。

    害死了我父親,害死了我爺爺,就是為了財產!

    洞悉了真相的我,心中突然感覺有些刺痛。

    有句話叫做有多愛就有多恨,我曾愛得深沉,如今也恨得瘋狂,我的腳印,就踩在曾經那個男人站著的地方,看著他肆意的玩弄著白雪,抽著雪茄。

    曾經,與白雪在床上貪歡的人不正是我麽?交換了位置,卻沒有交換身份。

    我依舊是他們手中的棋子,用來謀奪財產,而如今,我已經成了一招廢棋。

    攥緊的拳頭,指甲深深的刺入血肉之中,可是,我已經麻木,我幾乎想要衝進去,將那對狗男女卸了,可是,我知道,我辦不到。

    他是道上混的,憑我一個十七歲的少年,怎麽會是他的對手,不過是羊入虎口,隨了他們的意罷了。

    財產已經被他們得到,在白雪的名下,我變得一無所有。

    這世界,弱小,本就是一種罪過,對於弱者,沒有絲毫的公平可言。

    十幾年的冷漠與白眼,教會了我兩個字,那就是隱忍,君子報仇,十年不晚,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隻要我還沒死,終有一日,我要這對狗男女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那一夜,月黑風高,趁著他們還沒有發現,我孤身逃離了那裏,帶著仇恨與不甘,女人,實在是這世上最溫柔致命的武器。

    兩天之後,我到了另外一個地方,身上的錢已經花光了,連吃飯的錢都沒有了,可我隻有十七歲,找工作人家也先我未成年人不要我。

    但就在那時候,我遇到了一個和我同齡的人,他叫張強,我叫他強子。

    幸好我先前練過唱歌,他說我嗓音不錯,而且人長得也帥氣,不愁沒飯吃。

    在強子的介紹下,我們一起一家夜總會當歌手。

    剛剛步入社會的我,總算是體會到了這繁華的都市之中生存,是何等的步履維艱。

    我們受人白眼,讓人欺淩,卻不敢反抗,因為,我們就是個打工仔。

    夜總會,經常在三四點才會散場,而我們就是一整夜的唱,嗓子都喊啞了,火辣辣的疼,但是,從來沒有人在乎。

    對於那些有錢的男人來說,他們隻在乎夜總會裏麵的女人騷不騷,胸脯挺不挺,屁股翹不翹,臉蛋兒美不美,能不能搞上床。

    那天晚上,有個喝醉了酒的客人發酒瘋,讓我和強子當著所有人的麵跪下來給他唱一首征服,我們不答應,就被他打了一頓,老板也顧忌那人的勢力,當場扇了我們兩個巴掌,才算是息事寧人。

    那天晚上,我和強子喝了很多酒,也說了許多掏心窩子的話。

    “阿清,我真是受夠了這種窩囊氣了,這樣的我們,連狗都不如!”強子說著,猛灌了一口酒,憋得眼淚都流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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