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手

第3411章 不一定(1/2)

    傅華就很有些意外了。馮葵確實是個很有能力的人不假,但是她能服司紅梅出售手中原本堅決不賣的的翡冷翠股份,似乎就有點超出她的能力範圍了。

    馮葵並不是一個善於低三下四求人的人,她骨子裏有著一種紅色貴族子弟生的傲氣。而據傅華了解到的司紅梅的情況,她是從道上社會腥風血雨中拚殺出來的,見慣了刀光血影,因此意誌堅定,也不是什麽能夠輕易改變主意的人。

    這是兩個不會輕易妥協的人,幾乎沒什麽可能達成交易的,怎麽幾過去,司紅梅就把股份賣給了馮葵了呢?傅華就笑笑:“我並不知道您所的情況,我的夥伴已經買下了司前輩的股份了嗎?這裏麵是不是有什麽誤會啊?我之前知道的情況是司前輩堅決不肯賣的。”

    “這個不會錯的,”唐鳳苦笑著,“是的,我幹媽是肯定不會賣的,但是她有一個不成器又貪錢的兒子,你的夥伴願意高價買,他就沒經過我幹媽的同意賣了。”

    原來賣股份的是司紅梅的兒子,傅華就看了唐鳳一眼:“我還是不明白您的意思,你是想告訴我,我的夥伴被騙了?她買股份是不合法的嗎?”

    “這倒也不是,您夥伴買股份的程序是合法的,我幹哥手裏有我幹媽的出售股份授權書。”唐鳳苦笑著,“隻是我幹媽事先對此並不知道,那份授權書是用之前得到的空白的文書變造的。上麵我幹媽的簽字是真的。”

    “這個責任不應該在我這邊吧?”傅華對唐鳳所的情況雖然有些意外,但也不想被股份再賣回給司紅梅,“雖然授權書是變造的,但是我這邊的夥伴卻是有理由相信這份授權書是真的。”

    傅華之所以這麽,是因為司紅梅兒子的身份讓馮葵有充分的理由相信他出具的授權書是真實有效的。因此馮葵在此次交易中是沒有過錯的。僅此一點就可以讓司紅梅不得不認賬的。

    這實際上是一種表見代理行為。所謂的表見代理,是指被代理人的行為足以使第三人相信無權代理人具有代理權,並給予這種信賴而與無權代理人實施法律行為的代理。

    表見代理的意義是承認外表授權;保護善意交易相對人的利益,使善意相對人不因相信表見代理人的行為發生了變化;保護動態交易安全。

    “所以我才希望傅先生能給我個麵子,讓我能夠把股份再買回去啊,”唐鳳並沒太糾纏誰對誰錯的問題,而是直接提出了解決方案,“我的前男友曾經是跟著黃易明先生的下屬,他離開了之後,黃先生對我還是很關照的。我知道我幹媽上年紀了,您可能不熟悉她,但您跟黃先生之間應該還有幾分交情的吧?”

    雖然傅華並不知道黃易明跟荃灣之豹耀星之間的淵源,但黃易明出身香港曾經的道上第一幫鑫安幫他是知道的,黃易明就是鑫安幫故去的龍頭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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