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借住到同住

打架1(2/2)

    “李出,你咋才來?你兒子都要被人打死了。”

    看熱鬧不嫌事兒大,張有財現在還躺在地上,但是李出不比張有財,他的塊頭兒更大。

    被一個女人按在地上摩擦,以後他們村自己的人還怎麽走出去,對外的時候要一致,並且適當的丟掉一些良知。

    其實鬧著惹事兒的也就那麽多,大多數的人就純粹是個觀眾,一來不認識童桐,二來對張有財的人緣不好。

    “別胡,我好好的在這兒站著。”李柱就怕他爸不分皂白的就衝出來,那姑娘是真的彪。

    以前李柱的對女饒認知是女娃等於別人家的等於白養寥於賠錢貨。

    顏尋景等於女娃等於好看等於蠢等於凶殘,尤其是看顏尋景拿磚頭砸人,巨凶玻

    話的人:……

    他是在幫你找幫手,不識抬舉。

    “那個女娃子剛才都拿磚頭砸你兒子了。”

    “胡,那是砸地上了,我在空中,石頭蛋兒都沒碰到我。”李柱專業拆台,“爸,阿姨不喊你你就站在那兒不要動啊。”

    “為了我著想也不要亂動。”

    李柱怕李出和他一樣輕敵,最後他們父子倆一起當UIP觀眾。

    李出覺得他兒子是在喊他過去,哪有父親能看著自己的兒子擔驚受怕,自己在三米外看著。

    張有財比著童桐雖然已經休養很多了,但是張有財氣性大,別人修養是躺床上歇著,他是躺床上動著,才短短幾不見,張有財比之以前肉眼可見的瘦了,眼眶深陷。

    童桐雖然沒有休養好,並且沒有吃早餐,但是她們人多有武器。

    最後一句指的是顏尋景,童桐出其不意的踢倒了張有財,顏尋景拿著磚頭撲過去就砸。

    “要是你拿出武器他們還不跑,你會用武器傷人嗎?”

    放學的路上,形形色色的大人們走的很匆忙,也可能對比的對象是倆個孩,才顯得他們匆忙。

    盛亦鐸把彈簧刀收起來,裝進褲子口袋裏,撿起地上的書包,和顏尋景一起慢吞吞的走上主道。

    “武器都亮出來了,你不用要怎麽保證別人不會用來對付你?”盛亦鐸有問必答,“武器沒有主人,在誰手裏誰就有權決定使用與否。”

    “哦,不太明白。東西是我的,別人用要經過我的允許的。”顏尋景的肯定。

    盛亦鐸也不反駁,“明去公園嗎?我爸給我買了一輛黑色的自行車,超酷的,我記得顏叔叔給你買了一輛新款的自行車,我們比賽騎車啊。”

    周六盛亦鐸騎著粉色的自行車在廣場裏跑了一。

    使用權這是法律條文裏的詞語,當他們在打你的時候就已經違反到了法律法規,你還指望他們會遵從法律在拿你東西時會多問一句你的意見?使用權是否需要轉移?

    顏尋景砸的很賣力,李柱看的跟驚慌,他今上午吃熊膽了吧。

    李柱當時現在旁邊,作為驚悚劇的觀眾他確實被嚇得幹咽口水,同時又有些慶幸,他人力氣,沒給姑娘逼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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